六 爸跟死神的斗争
后来过了没有多久,老头子就好了,他起来到处走动,跟着就去找萨契尔法官上法院打官司,叫他交出那笔钱来,他也找上了我,怪我不退学。他抓到我两回,拿鞭子揍我,可是我还是照样上学,多半都是躲着他走,或是跑得叫他追不上。我从前并不怎么喜欢上学,可是我觉得现在偏要去,就为的是跟爸赌气。那个官司可是件磨洋工的事儿——看样子简直就像是根本没日子开庭似的;所以我过不两天又要从萨契尔法官那儿借两三块钱给他,免得挨他的皮鞭子。每回他拿到钱就喝个烂醉;每回喝醉了就在镇上闹个天翻地覆;每回闹出乱子,就叫人家给关起来。他搞这套把戏正合适——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
他后来老爱在寡妇住的地方转来转去,实在叫她太讨厌了,所以*后寡妇就对他说,要是他还老是围着那儿转,她可就要对他不起了。哼,这不简直把他气疯了吗?他说他倒要叫人瞧瞧哈克·费恩到底该归谁管。所以春天里有**,他钉住了我,把我抓到手,用一只小船把我带到大河的上游三哩来远的地方,再划过河,到伊利诺斯州那边去,那儿是一片树林子,没有人家,只有个破旧的木头小屋子,那地方树木长得挺密,不认得路的人谁也找不到。
他老叫我跟他在一块儿,我根本就得不到逃跑的机会。我们就住在那个小屋子里,一到晚上,他老是把门锁上,把钥匙搁在头底下睡觉。他有一杆枪,我猜是偷来的。我们捉鱼打猎,就靠那个过日子。隔不多久,他就把我锁在屋子里,一个人走三哩路,到渡船码头上的铺子去,拿鱼和打猎打着的野物换威士忌酒,拿回来喝个醉,痛快一阵,再揍我一顿。寡妇后来探听出我呆的地方了,她就派个人过来,想找到我;可是爸拿枪把他赶跑了,那以后过了不久,我就在那儿呆惯了,并且还喜欢呆在那儿——只除了挨鞭子,什么都挺好。
日子过得懒洋洋的,怪有趣,整天舒舒服服地躺着,抽抽烟,钓钓鱼,也不用念书,也不用学什么功课。两个多月的工夫飞快地过去了,我的衣服弄得又破又脏,我真不懂,当初在寡妇那儿住着,我怎么也会慢慢儿觉得对劲了,在她那儿你得洗脸洗手,得使盘子吃东西,得梳头发,得按时候睡,按时候起,老得为书本儿伤脑筋,还有老华森小姐**到晚都得给你找碴儿。我再也不想吲去了。我本来已经不骂人了,因为寡妇不喜欢那个;可是现在我又骂上瘾了,因为爸���不反对。整个儿说来,在树林里过的日子倒是挺痛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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