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背景综述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不断演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对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更广、更高的要求。在**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大背景下,在新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明确西部地区城镇化的发展机遇,凸显加快西部地区城镇化进程的战略作用,探求西部地区特色城镇化发展道路,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缩小东、中、西部发展差距,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
本章首先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界定,在明确新的发展背景下,洞察发展的新机遇,对西部地区城镇化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进行了深入剖析。
1.1 基本范畴界定
1.1.1 西部地区
关于西部地区的范围,从不同角度出发有多种划分方法,多年来未有统一界定。随着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到编制《十一五规划》时,业已形成了“四大板块”的区划格局。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沿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l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内蒙古12个省、市、自治区(图1.1)。以“四大板块”划分为基本依据,参考我国行政区划及经济区划的相关规定,结合本书理论与实践研究所涉及的具体时空范畴,确定本书所指西部地区仍沿用西部12省市区的概念范围。截至2007年,西部地区国土面积约545万km2,约占我国国土面积的56.78%,共有人口约36 505.4万人,城镇化率约36.64%,国内生产总值(GDP)约47 454.64亿元,约占全国的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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