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社会”的提法发端于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对在20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这一宏伟目标的现实思考。他说:“我们的目标,**步是到2000年建立一个小康社会。” 2002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报告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基本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巩固和提高目前达到的小康水平,还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