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常识判断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的内容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考查应试者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
从历年真题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务员考试的法律知识考查以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为主,约占全部考题的60%以上,特别是**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等知识点,几乎是每年必考的内容,应试者一定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民法和刑法考题的比重在近年来逐渐加大,也要引起应试者的足够重视。
常识判断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传统题型,历年**、**机关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部分的题型、题量变化相对来说比较稳定。2002年****机关公务员考试全部采用不定项选择题的形式出现,2003年则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而2004年之后则全部采用单项选择题,这种趋势将延续下去。
**章 法理学
**节 法的基本含义及其作用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专门机关创制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由**保证实施,用以调整人们的行为及其社会关系的规范。
(一)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意志的体现;
2.法是上升为**意志的统治**意志;
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法的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法律规范具有高度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等特点。规范性是指法律规范规定了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做什么,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为人们确立了明确的行为模式和标准。概括性是指法律规范提供的行为标准是从各种具体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尺度,而不是针对某一特定场合和特定主体的个别性指令。可预测性是指法律规范的内容具有稳定性,可以反复适用,人们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可以预先知晓自己和他人的行为的法律后果,以便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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