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概述
**节 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
一、质量
**标准GB/T l9000--2000对质量的定义是: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质量不仅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
质量的关注点是一组固有特性,而不是赋予的特性。对产品来说,例如水泥的化学成分、细度、凝结时间、强度是固有特性,而价格和交货期是赋予特性;对过程来说,固有特性是过程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能力;对质量管理体系来说,固有特性是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能力。
要求包括明示的、隐含的和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明示要求”,一般是指在合同环境中,用户明确提出的需要或要求,��常是通过合同、标准、规范、图纸、技术文件等所作出的明文规定,由供方保证实现。“隐含要求”,一般指非合同环境中,用户明确提出或未提出明确要求,而由生产企业通过市场调研进行识别或探明的要求或需要。这是用户或社会对产品服务的“期望”,也就是人们公认的,不言而喻的那些“需要”。如住宅的平面布置要方便生活,要能满足人们*起码的居住功能就属于隐含的要求。
特性也可以是定性的或定量的。特性有各种类别,如物理的(机械、力学性能等)、感观的(嗅觉、触觉、视觉、听觉等)、时间的(可靠性、准时性、可用性等)、人体工效的(生理的或有人身**的特性),以及功能的(房屋采光、通风、隔热、隔声等)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