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猛辨字
清乾隆二十四年的时候,广西苍梧县的县令王猛刚刚到任,就接到了一纸诉状。王猛一向爱民如子,他看罢诉状,就将原告余阿吕和被告邱以诚传到县衙大堂。
王猛先询问原告余阿吕:“余阿吕,你当着本县令和邱以诚的面,再将所告之事向本官陈述一遍!”
余阿吕说道:“启禀大老爷,邱以诚曾在康熙五十五年的时候,从我那借走了20两银子,当时说定是35年后还,可现在35年已经过去了,邱以诚却分文未还,而且他还否认向我借过钱,故而我才写了诉状,请大老爷做主!”
王猛听罢,说道:“你的借据带来了吗?”
“小人已带来!”余阿吕从兜里拿出借据,呈给了王猛。
王猛展开一瞧,确实如余阿吕所说,并且借据上还签过字,画过押。
王猛将借据放在几案上,又问邱以诚:
“你可曾借过余阿吕的钱?”
“请老爷明断,小人从未借过他的钱,我记得在三年前曾经向他借过一个铜壶,因为我不识字,只认识自己的名字,‘所以当时还是他替我写了一张借据,他又写了我的名字,我就依葫芦画瓢地照着他写的名字的样描了一个。大人,他手中拿的借据一定是我借铜壶的证据。”
在邱以诚回话的时候,王猛察言观色地盯视着他,觉得这个邱以诚是个正人君子,是断然不会借钱不还的。
想到这里,王猛不禁把几案上的借据又拿了起来仔细地查看。
看着看着,王猛突然明白过来,他一拍惊堂木,大喝一声:“大胆的余阿吕,你竟敢伪造证据欺骗本官,还想诈人钱财,还不从实招来,免得皮肉受苦。”
余阿吕还想狡辩,在王猛说出了借据中的破绽后,他一下子垮子下来。
王猛是怎么看出借据中有问题的呢?
新郎之死
东汉的时候,洛阳城里有一对新婚夫妻,两人非常恩爱。**,新郎出门不在家,留下新娘一个人在家。新娘听到有人敲门,开门一看,原来是娘家的邻居曹醉。曹醉是个大官的儿子,好吃懒做,品行不好,曾经向新娘求过婚,新娘没有答应。
曹醉嘻皮笑脸地说:“咱们是老邻居了,为了恭喜你新婚,我特地来送一份礼!”他送给新娘一只乌龟,说这是很珍贵的野味,让新郎吃了,可以大补身体。新娘相信了他的话,再三道谢,还回送给曹醉很多礼物。
晚上,新娘烧了龟肉给新郎吃,新郎吃了两块,突然大叫一声:“痛死我啦!”然后,他开始捂住肚子在地上打滚,不一会儿便七窍流血死了。新娘吓得大哭起来,邻居们知道后,赶紧去报了案。
当时,曹操在洛阳担任地方官,他的知识很丰富,知道有一种晒腹龟,龟肉里有毒,人吃了以后就会丧命,可是很多人并不知道。为了弄清真相,曹操来到新娘家里,仔细询问了送乌龟的是谁,随后,心里明白了一大半。可是,曹操想,如果马上把曹醉抓来,他肯定会说不知道晒腹龟有毒。那么,怎样才能让他自己认罪呢?
第二天,曹操大摆宴席,招待当地的达官贵人,曹醉也来了。他毒死了新郎,以为可以把新娘抢到手了,心里非常得意,就大吃起来。过了一会儿,曹操让人端上来一大盘肉,对曹醉说:“这是我新打来的野兔肉,你尝尝吧。”曹醉吃了一口,连声说:“好吃好吃!”正当他大口喝酒、大块儿吃肉,已有几分醉意时,曹操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吓得酒都醒了,主动招供了害死新郎的真相。
曹操说了一句什么话,让曹醉自己认罪了呢?
李良审鹅
汉朝的时候,沛县有一个农民,家里养了几百只鹅,大家都叫他“鹅大王”。他手脚很勤快,天天到河塘里捞螺蛳,捻碎了给鹅吃,所以他喂养的那些鹅,只只身肥体壮,人见人爱。
这**,鹅大王早早就起来,挑着两大笼子鹅,到城里去卖。不多一会儿,大半的鹅就卖完了。鹅大王觉得肚子饿了,就挑着剩下的几
只鹅,来到一家饭店。他把鹅放在饭店的院子里,然后吃早饭。吃完了,他提着鹅笼要走,饭店老板却拦住他,说鹅是他店里养的。
鹅大王和饭店老板争吵起来,有个老人说:“大伙儿也别争了,还是到县衙去,请县老爷判个是非吧。”鹅大王挑着鹅笼,和饭店老板一起,来到了县衙,人们也都跟着去,想看个明白。
县官是个昏官,听了两个人的诉说,也不知道是谁在撒谎,急得满头大汗。这时候,人群中有个叫李良的书生,悄悄对县官说:“我只要审一审那几只鹅,一定能查出真相。”县官以为他在胡闹,司是转念一想:就让他审吧,我也可以趁机脱身啦。
李良在地上铺了一块白布,把鹅都赶到白布上面,然后大声问鹅:“快快告诉我,谁是你们的主人?”鹅哪里听得懂他的话,都伸长了脖颈,“昂昂”地拼命叫,李良侧过耳朵,好像在很认真地听似的。就这样,过了半个时辰,鹅真的告诉了大家,谁是它们的真正的主人。
鹅当然不会说话,可是李良是怎样让鹅“说”出真相的呢?
宣统二年
夏淳海是梅县的县令,**,他刚坐到大堂之上,衙役就递给他一个诉状,他展开诉状一看,见控告人名叫王福,控告翁子明拖欠债务不还,并在诉状的后面附上了借据一张,上面写着:
“宣统二年六月三十日,向王福借银五百两整。翁子明。”
夏淳海立即差人把王福和翁子明传到了堂上。他把两个人审视一番,开口问王福:
“翁子明借银500两不还,确有其事吗?”
“小人不敢撒谎,确实借给了翁子明500两银子!”
夏淳海又问翁子明:“瞧你貌似正人君子,为什么借债不还?”
翁子明竭力申辩道:“小人从未向他借过银子,请大人明察。”
“住嘴,你还敢抵赖!”夏淳海厉声吼道,“你看,这里有借据一张为证。”
夏淳海把借据拿到翁子明面前让他细看。翁子明左右看了几眼,喊道:“冤枉啊,小人根本没写过这样的借据,这是假的!”
“假的?”夏淳海轻蔑地看了翁子明一眼,说道:“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好吧,我让你自己写出个证据来,如果字迹相同,我看你还
有什么说的。”夏淳海说完,拿过纸笔,自己念一句,让翁子明写一句。
“宣统二年六月三十日……”
夏淳海念完,翁子明写毕。夏淳海拿着写好的纸条和借据上的字一对照,字迹竟然一模一样。
翁子明暗自叫苦不迭,感到再争辩也无济于事,只得承认了过错,答应立即偿还所欠银两。
宣统二年
夏淳海是梅县的县令,**,他刚坐到大堂之上,衙役就递给他一个诉状,他展开诉状一看,见控告人名叫王福,控告翁子明拖欠债务不还,并在诉状的后面附上了借据一张,上面写着:
“宣统二年六月三十日,向王福借银五百两整。翁子明。”
夏淳海立即差人把王福和翁子明传到了堂上。他把两个人审视一番,开口问王福:
“翁子明借银500两不还,确有其事吗?”
“小人不敢撒谎,确实借给了翁子明500两银子!”
夏淳海又问翁子明:“瞧你貌似正人君子,为什么借债不还?”
翁子明竭力申辩道:“小人从未向他借过银子,请大人明察。”
“住嘴,你还敢抵赖!”夏淳海厉声吼道,“你看,这里有借据一张为证。”
夏淳海把借据拿到翁子明面前让他细看。翁子明左右看了几眼,喊道:“冤枉啊,小人根本没写过这样的借据,这是假的!”
“假的?”夏淳海轻蔑地看了翁子明一眼,说道:“你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啊!好吧,我让你自己写出个证据来,如果字迹相同,我看你还有什么说的。”夏淳海说完,拿过纸笔,自己念一句,让翁子明写一句。
“宣统二年六月三十日……”
夏淳海念完,翁子明写毕。夏淳海拿着写好的纸条和借据上的字一对照,字迹竟然一模一样。
翁子明暗自叫苦不迭,感到再争辩也无济于事,只得承认了过错,答应立即偿还所欠银两。
那个王福站在一旁高兴得差点儿乐出声来。他在心里暗自笑遭“遇着这样糊涂官,该着我王福发财……”
可是,就在夏淳海正要结案判决的时候,太史杨公突然来到了县衙。他见夏淳海拿着一个诉状正要宣判,就把诉状要过来,想要看个究竟。看完之后他抬起头对夏淳海说道:“这借据是假的!”夏淳海很是惊讶,忙问道:“您怎么知道这借据是假的?”
杨公如此这般一说,夏淳海明白了,追问王福,他面红耳赤,终于交代了实情。原来,王福花一百两银子买通了善于冒充别人笔迹的师爷魏财,并让魏财模仿翁子明的笔迹写下了这张假借据,企图诈骗翁子明的银子,但是没想到假借据却被太史杨公一眼识破了。
太史杨公是从什么地方看出来这张借据是假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