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合唱基础知识与合唱实践歌曲
**章 合唱艺术及其形成与发展
**节 合唱艺术概述
一、合唱——多声形态的声乐艺术
合唱(Chorus)作品比其他单声部声乐作品更具动人艺术魅力的根本原因,就是其多声部的音乐形态。这种包含主调式、复调式和混合式等不同织体(Texture)类型的立体音乐形态,使合唱成为了声乐艺术中色彩层次*多、变化幅度*大、表现能力*强的**形式。
但并非所有的多声部歌曲都是合唱。由两个以上的表演者参与的所谓重唱(Ensemble),虽也属多声音乐形态,但由于其每个声部只有1名表演者,故并不属合唱范畴。换言之,合唱的规模虽可大可小(即所谓小合唱、小组唱等),但其单个声部的表演者至少需在3人以上,否则,不称其为合唱。
二、合唱——讲求配合的声乐艺术
由于合唱的多声音乐形态,以及这种立体音乐形态本身所包含的多种织体类型,‘加上作���本身含有的各种变化和丰富对比,故在合唱的排练、演出中,对参与者之间的相互配合度和内心默契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既包括指挥、合唱队员和器乐伴奏等合唱参与者之间的默契配合;又包括各声部在时而相辅相成、时而对比协作的基础上,各司其职地结合成完整乐思的复杂声部关系;还包括不同声部之间音色、力度的融合、协调以及音准、音量的谐和、均衡,甚至还有各声部自身的前后统一和发展变化等。
所以我们认为,没有彼此照应的相互配合和心有灵犀的内在默契,就不可能有较为完整的合唱表演,也就不能有成功、精彩的合唱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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