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动物概述
**节 动物的概念
动物的概念在不同学科中是不同的。在立法中,由于文化传统、社会发展路径以及理论基础等方面的不同,各个**和地区在动物保护法中所指称的动物内涵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一、“动物”概念的词源解释
对动物概念的认识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动物学之父的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动物志》一书中,系统地描述了500多种动物,但是并没有给出一个**的定义,而是重在考察动物之间的差异及偶然性,此后才是考虑进而解释这些事物的原因。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生产力的不断进步,人类探索领域的扩大,对“动物”一词的理解越来越**。20世纪以来,由于各个学科相互渗透,“动物”的概念也更具客观性、科学性,但各种辞书的解释也各不相同。
《辞源》中记载:动物“生物的一大类,区别于植物,固礼地官大司徒:‘辩五地之物生:一日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早(草)物。’文选张平子(衡)西京赋:‘缭垣系,四百余里,植物斯生,动物斯止。”’《辞海》对动物的定义是:“生物的一大类,与植物和微生物共同组成生物界。包括原生动物、腔肠动物、扁形动物、线形动物、环节动物、软体动物、节肢动物、棘皮动物和脊索动物等,已知约有一百余万种,遍布于自然界。动物一般不能将无机物合成有机物,只能以植物、动物和微生物为营养,因此具有与植物不同的形态结构和生理功能,以进行摄食、消化、吸收、呼吸、循环、排泄、感觉、运动和繁殖等一系列生命活动。动物与人类关系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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