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论
**节 伦理学与道德
一、伦理学及其研究对象
伦理学是一门古老的科学,公元前4世纪的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创建了伦理学。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中,他认为这门科学的目的不是知识,而是实践。这就是关于德性的修养和幸福的实现的道德科学,其研究对象是“至善”。亚里士多德建构的伦理学体系,使伦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
人们对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有不同看法,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说:“道德哲学不外是人类社会生存中关于善��恶的意义的科学。”伦理学成为研究善与恶的意义的科学。有人认为伦理学是关于人的行为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科学,还有人认为伦理学是关于人类幸福的学问,伦理学就是幸福论。有人从文化学的角度提出,伦理学是以人类道德文化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也有人提出,伦理学是一门以人为**的特殊科学,它的任务在于为处理人类关系和义务提供方向和启示。
在西方,伦理学常被称为道德哲学。在我国,古代就有很多思想家研究过伦理学,并且他们的伦理思想对社会生活产生过重要影响。因此,伦理学在我国是一门具有悠久历史的科学。一般说来,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道德现象,伦理学就是研究道德现象的科学。
伦理学研究道德的一般原理和道德的发展规律。伦理学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社会经济状况考察道德,从社会存在反映道德,从社会意识形态认识道德,科学地阐明道德的起源、本质和社会作用以及道德的发展规律。事实上,人类社会生活中的行为选择、道德原则、道德规范、人生价值以及幸福和善恶评判问题等,都属于伦理学研究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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