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尸者
**下午,费蒂斯干完了**的工作后,顺道来到一家人气很旺的小酒馆,他看见麦克法兰正和一名陌生人坐在一起。这个陌生人个头矮小,皮肤黝黑,惨白的脸上嵌着一双煤黑色的眼睛。他脸上的线条充分表明此人性格中缺少一份睿智和文雅,他更应该是一个粗俗、鄙陋而且十分愚蠢的人。然而,他却颐指气使,能够向麦克法兰发号施令,就像首领一样呼三喝四。他十分无礼地驱使麦克法兰做事,哪怕是有那么一点点迟疑,他都会恼羞成怒。这个无礼的陌生人喜欢费蒂斯在场,他不住地喝着酒,大谈特谈自己的光辉历史。假如他所说的有十分之一是真的,那么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令人厌恶的无赖。现在这位经历丰富的仁兄又拿麦克法兰的虚荣心开起了玩笑。
“我是个坏蛋,”陌生人说道,“但是麦克法兰却是个小男孩儿呢——托蒂•麦克法兰。我这样叫他。托蒂,再给你的朋友要一杯酒。”“托蒂,站起来把门关上。”“托蒂恨死我了,”他接着说道,“是的,托蒂,你恨我。”
“难道你不能不叫我这个令人讨厌的名字吗?”麦克法兰咆哮着。
“听听呀!你曾经见过这家伙玩儿刀吗?他一定想在我的全身上下开刀。”陌生人说。
“我们学医的人另有他法,”费蒂斯说道,“当我们不喜欢我们某位已死的朋友时,我们就会解剖他的尸体。”
麦克法兰狠狠地瞪了一眼,好像他很不喜欢这个笑话。
一个下午过去了,格雷(这位陌生人的名字叫格雷)邀请费蒂斯和他们一起吃晚饭。格雷要了一桌极其**的晚餐,这顿饭让整个儿小酒馆里的其他客人都不停地咋舌。用餐完毕后,他却让麦克法兰支付账单。当他们离开时天色已晚,格雷已经喝得酩酊大醉;麦克法兰因为愤怒而一直保持着清醒,他一直想着自己被迫支付的昂贵的账单和自己不得不忍受的侮慢;费蒂斯也被灌了一肚子酒精,他脑袋里一一片空白,摇摇晃晃地走回了住所。第二天,麦克法兰没来上课。费蒂斯心里偷笑,想着他一定是还在陪着讨厌的格雷一个酒馆一个酒馆地买醉。课程一结束,费蒂斯就挨个酒馆地寻找他们。他以为自己能够找到他们,可是,到处也没有他们的踪影。于是,费蒂斯只好回到自己的住所,早早上床睡觉了。
凌晨4点钟的时候他被熟悉的信号声吵醒了。走到门前,费蒂斯惊奇地发现是麦克法兰驾着他的轻便马车在外面,马车后面放着一个长长的、可怕的包裹,费蒂斯很熟悉这种包裹。
“什么?”他叫喊着,“你独自一人出去的?”
麦克法兰粗鲁地让费蒂斯闭上嘴,催促他赶紧办正经事儿。他们两人把尸体抬上楼以后放到手术台上,麦克法兰转身就要离开。突然,他停下来,稍有犹豫,然后开口说道:“你*好看看尸体的脸。”语调略显局促。费蒂斯好奇地看着他,麦克法兰又重复道:“你*好看看。”
“可是你什么时候、在哪里又是怎样得到尸体的?”费蒂斯问道。
“看看那张脸。”
费蒂斯犹豫着,一丝疑虑涌上心头。他把目光从麦克法兰身上移到那具尸体上,然后又移了回来。*终,他听从了麦克法兰的话,照他的吩咐做了。他已经想象到将要看到的东西,然而眼前的情景还是让他震惊。尸体僵硬地躺在那里,赤裸裸地被裹在粗麻布袋里。格雷与他分开的时候还穿着华丽,在酒馆里过着酒肉穿肠过的奢靡生活。而此时,他的死令已经麻木不仁的费蒂斯产生了一丝丝的恐惧。死亡一直回荡在费蒂斯的灵魂深处,他认识的两人本不应该躺在停尸台上的。然而,这些还不是他的主要想法,他现在*关心的是如何面对他所尊敬的麦克法兰。此时此刻,他根本没有准备好,他不知道应该怎样面对他同伴的脸,他不敢看他的眼睛,更说不出一句话来。
麦克法兰首先开口。他静静地走到费蒂斯身后,轻轻地将手放在他的肩膀上。
“理查森可能想要这具尸体的头颅。”
他所说的理查森很渴望得到一个头颅进行解剖实验。费蒂斯没有回应。麦克法兰接着说:“说到交易,你必须付给我钱,你瞧,你必须让你账本上的收支相吻合。”
费蒂斯发出魔鬼般地声音:“付钱给你!”他嚷起来:“为什么付给你钱?”
“为什么?你当然要付钱。不管怎样,你必须支付每一笔交易。”对方回答说,“我不会无偿地给你提供尸体,你也不能一分钱不花就拿到这具尸体。我们两个人应该彼此妥协一下。这只是另外一起简,力口尔布雷思式的事件。这种越是不对的事情,我们就越要把它做得好像是正确的。K先生把钱放在哪里?”
费蒂斯用刺耳的声音回答道:“在那里。”边说边用手指着屋角的碗柜。
“那么,给我钥匙。”麦克法兰边说边伸出手来,神情十分平静。
短暂的犹豫之后,费蒂斯拿出了钥匙。麦克法兰的手指碰到钥匙的瞬间不由自主地紧张地抽搐了一下。他打开碗柜,从一个柜格儿里拿出钢笔、墨水和一个账本,然后又从抽屉里取走属于他的酬劳。
“现在,看这儿。”他说,“这是报酬——为了证明你的诚意和可靠。在你的账本里记入这笔收入,这样对你来说,就可以用它对抗你心中的恶魔了。”
接下来的几秒钟,费蒂斯陷入了痛苦的思索之中。他定了定神,如果他现在可以克制与麦克法兰的争吵,那么今后的任何困难都能迎刃而解。他放下一直拿在手里的蜡烛,将日期、交易金额、细则等内容填写完毕。
“现在,”麦克法兰说,“你收下你的那份才算公平。我已经拿了我的那份。久而久之,如果一个深谙世故的人走运的话,口袋里就有多得花不完的零花钱了——我为自己所说的感到羞耻,但是必须按原则办事儿。不要请客吃饭、不要买昂贵的书籍、不要还你欠的账。只准向别人借钱,不要借给别人钱。”
“麦克法兰,”费蒂斯带着沙哑的嗓音说,“我有事情相求。”
“求我?”麦克法兰大喊,“好呀!你说!我倒想看看,你到底能做什么来自我保护?假如我陷入麻烦之中,你能跑得掉?这起事件只是**起事件的继续,只是格雷步加尔布雷思小姐的后尘。你不能在事情开始以后才叫停止。如果你已经卷进来了,就要一直干下去。这才是真理。别无退路。”
费蒂斯的心顿时沉了下来,仿佛感到命运背叛了他。
“我的上帝呀!”他哭喊着,“我都做过什么了?几时开始的?被任命为班级助理有什么好处?瑟维斯想得到这个位置,他本来也有可能当上助理的。如果他当上了,也会和我现在的处境一样吗?”
“亲爱的朋友,”麦克法兰说,“你是多么天真呀!这件事情能对你有什么伤害呢?如果你管住自己的嘴巴,能对你有什么伤害呢?伙计,你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吗?这个社会上只有两类人——一类人好比是狮子,另一类人则是羔羊。如果你是一只羔羊的话,那么你就会像格雷和加尔布雷思小姐一样躺在这张手术台上。如果你是一头雄狮的话,你就会活着,像我、K先生以及世界上所有有胆有识的人一样,有自己的马和马车。我亲爱的朋友,你睿智、勇敢,我很喜欢你;K先生也是。你生来就应该是猎人。而且我告诉你吧,以我的荣誉和我的生活经验担保,3天之内你就会像看滑稽剧的高中男孩儿一样嘲笑躺在这里的这些可怜虫了。”
麦克法兰转身离开,驾着他的轻便马车向小巷深处驶去,消失在黎明前的夜色中。而他的离开却给费蒂斯留下了无尽的悔恨。他看着自己身处的悲惨境地,那种沮丧实在难以名状。他眼见着自己的软弱让自己一步一步变成麦克法兰的帮凶。他本应该变得更勇敢一些,但他却仍旧缺乏勇气。简·加尔布雷思的秘密和账本上所记录的内容让他不得不闭上嘴。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学生们陆续来上课了。可怜的格雷的尸体被一次一次地解剖,没有人议论过什么。理查森为自己终于能够解剖到一个头颅而高兴。费蒂斯焦急地盼望一切平安无事,但心中却暗含着一丝欢愉。两天来,他一直很警觉,虽然极力掩饰着整日来的恐惧,但心中的欢欣却与日俱增。到第三天时,麦克法兰露面了。他说自己生病了;但是他仍然可以坚持给同学们补课,并进行必要的指导。麦克法兰尤其对理查森进行了仔细地辅导和详细地讲解,理查森因受到助理的表扬而欢欣鼓舞,胸中燃起雄心壮志,仿佛已经看见自己出人头地的那天了。
麦克法兰的预言在一个星期之内就成真了。费蒂斯真的克服了自己的恐惧,并且忘记了自己做过的卑鄙勾当。他开始为自己脱罪,在脑海里重新排演发生过的事情,以便让自己回想起来不至于太痛苦。现在费蒂斯并不经常遇到他的帮凶。当然他们会在课堂上见面,一起从K先生那里接受指示,有时也会私下里分别与K先生会面。K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么和蔼、开朗。K先生一直避免谈论他们之间共同的秘密,即使费蒂斯向他低语自己要与狮子为伍,而不当羔羊时,K先生也只是指示他应该守口如瓶。后来有一次偶然的机会又使麦克法兰和费蒂斯重新走到一起,成为紧密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