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门市内以装饰或陪衬商品为主,兼作局部照明用的光源,主要起美化店内环境,宣传商品,营造购物气氛的作用。
一般可分为两类:一是起装饰整个门市内部环境作用的光源,如彩灯、串灯、宫灯等,它对营造购物气氛有重要影响;另一类是用于装饰和陪衬商品的光源,一般安装在货柜内或离商品较近的地方,这类光源对顾客的视觉有较强的影响。因此,*需要注意亮度与灯色对环境与商品的陪衬和破坏作用。在具体使用时应注意:
**,用于烘托整个商场购物气氛的装饰光源,应注意与照明光源的协调搭配,装饰光源只起陪衬与辅助作用,不要喧宾夺主,使用时不宜安装过多,亮度不宜过强,对比不应过大。第二,对专用于装饰和映衬商品的光源,应注意光色与商品的协调。这类灯一般安装在柜台内或直接用来照射商品。应掌握:
如果商品本身色调明快清晰,则灯光朦胧才‘能产生较好的意境;如果商品本身色调较暗,应使用较强的灯光突出商品形象。彩色光线照射或映衬在色彩鲜艳的物体或商品上,如果光色与物色相同,则物体或商品会特别鲜艳;但如果光色是物体或商品的补色,则会减弱物色的鲜艳程度,使物体变得灰暗,光色越趋向两个极点,结果就越相背。
同时要注意灯光对色彩的曲解作用,常言讲:灯下不观色,就是这个道理。在灯光下蓝、绿色难辨;蓝色商品在灯下颜色会变黑;黄色光映衬在蓝色商品上会使商品呈现幽雅舒适的绿色调,但黄色光照射在紫色商品上就会出现浊灰色的暗淡色调。
总之,灯光的设计与使用,应与顾客通常所反映的心理状态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