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论合宜感
**节同情感
人,不管被认为是多么的自私,在他人性中显然还有一些原理,促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使他人的幸福成为他的幸福**的条件,尽管除了看到他人幸福他自己也觉得快乐之外,他从他人的幸福中得不到任何其他好处。属于这一类的原理,是怜悯或同情,是当我们看到他人的不幸,或当我们深刻怀想他人的不幸时,我们所感觉到的那种情绪。我们时常因为看到他人悲伤而自己也觉得悲伤,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根本不需要举出任何实例予以证明。因为这种同情的感觉,就像人性中所有其他原始的感情那样,绝非**于仁慈的人才感觉得到,虽然他们的这种感觉也许比其他任何人都更为敏锐强烈。即使是*残忍的恶棍,*麻木不仁的匪徒,也不至于完全没有这种感觉。
由于我们没有直接体验到他人的感觉,我们不可能知道他们有什么样的感受,除非我们设想在相同的处境下我们自己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即使我们的亲兄弟正在拷问台上遭受酷刑,只要我们本身还轻松自在,我们的感官便不可能使我们感受到他正在遭受什么样的痛苦。我们的感官从来没有,也绝不可能,带给我们超出我们自身以外的感受;只有透过想象,我们才能对他的感觉有所感知。而想象的机能,除非是向我们描述,倘使我们身处他的处境时,我们自己将会有的感觉外,也不可能以其他任何方式帮助我们对他的感觉有所体会。我们的想象所复制的,是我们自身的感官所感受到的感觉,不是他的感官所感受到的感觉。借由想象,我们把自己摆在他的位置,我们设想自己正在忍受所有相同的酷刑折磨,我们可以说进入他的身体,在某一程度内与他合而为一,从而对他的感觉有所体会,甚至我们自身也升起某种程度上虽然比较微弱,但也并非与他的感觉完全不相像的感觉。当我们这样对他的种种痛苦有所感知时,当我们这样接纳那些痛苦,并让那些痛苦变成我们的痛苦时,他的种种痛苦终于开始影响我们,于是我们一想到他的感觉便禁不住战栗发抖。因为,正如任何痛苦或穷困的处境都会激起悲伤的情绪那样,所以,设想或想象我们身处那样痛苦或穷困的处境,也会激起同一种情绪,其强弱视我们的想象鲜明或模糊的程度而定。
这就是我们对他人的不幸所以有同情感的根源。正是借由设想和受难者易地而处,我们才会对他的感受有所感知,他的感受也才会影响我们。这一点有许多明显的事实可以证明,如果有人认为它本身还不够明显的话。当我们看到一根棒子正对着另一个人的腿或手臂就要打下去的时候,我们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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