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动产估价的理论与原则
**节 不动产估价的基本理论
不动产估价本质上是对不动产价格形成过程的分析、判断、再现,估价师要想准确评估不动产的价格,必须要熟悉不动产估价的基本理论,特别是要掌握不动产价格的实质、不动产价格形成的规律及价格计量的原理。
一、不动产价格的实质
不动产价格的本质问题集中反映在对土地以及把土地当作商品的认识上,认识的角度不同往往产生不同的看法。关于土地价格的实质问题的观点主要有马克思的价值价格论(或称为劳动价值论)和西方经济学的效用价格论(或称非劳动价值论、多元价值论)两大流派。虽然这些理论各有说法而不尽一致,但其研究对象和目标都集中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作为一种商品的价值和价格问题。而且在理论上,马克思的观点概念界定严格,理论体系完善,是进行现代土地价格理论分析的坚实依据;西方经济学的观点则从实践出发,实用性强,对估价实务有直接的指导作用。
(一)马克思土地价值与价格理论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土地价值原理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认为价值和价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一切劳动……作为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它形成商品价值。”而“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问。”同时又指出:“一个物可以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在这个物并不是由于劳动创造而对人有用的情况下就是这样。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等”。这就是说价值由劳动创造,凡是本身没有包含任何物化劳动的自然物和自然力都一概没有价值。当然土地作为自然存在和自然赋予的一种自然资源,如未经人类改造利用,不是劳动的产品,无疑它是没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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