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创造性思维及其训练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导言》中指出,思维着的精神是“地球上*美丽的花朵”,那么创造性思维是其中*璀璨的一枝。创造性思维活动是人的创造力得以发挥和创造成果得以形成的决定性因素。可以说,创造性思维是创造力的核心。科学家埃尔伯特·森特·格奥尔基说:“创造性思维就是以不同于人的方式看同样的事情。”以不同的方式思考问题,并适时改变思维方向、思维方法和思维过程,这是创造性思维的本质特征,也是获得新颖性思维成果的前提条件。
**节 思维和创造性思维
一、思维概述
(一)思维的概念
思维是人类特有的一种极为复杂的生理和心理现象,它和感觉、直觉一样,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反映。一般说来,感觉和直觉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直接反映,而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内在联系的规律性所作出的能动的、间接的和概括的反映”。思维的特点就是间接性和概括性。
思维在反映客观事物的方式上与感觉、知觉不同,感觉、知觉是对事物的直接反映,只能反映事物的表面现象,思维却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和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规律。
我们知道,在现实认识中,有许多事物仅靠直接感知是达不到目的的。例如,医生不能直接看到病人内脏的病变,但却可以通过“望、闻、问、切”和化验等中间媒介,经过思维加工间接地推断出病人的疾病。这就是说,思维同感、知觉不同,它不是直接地感知,而是间接地反映客观事物。这就是思维的间接性特点。所谓思维的间接性,就是指思维通过其他事物的中介作用间接地认识客观事物。正因为思维有这种间接性,所以人们才能了解历史,预测未来,揭示事物的本质,提出行动的目标和计划,从而扩大了对事物认识的深度和广度,使人具有智慧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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