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土地相关税收知识
【大纲要求】
一、税收基本理论
(一)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税收基本理论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税收概念、税收主体、税制概念及构成要素、税基与税率。
熟悉:税收的特征、税收的分类。
了解:税收的目的。
(三)考试范围
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1)税收概念;(2)税收的特征。
2.税收分类
(1)按税赋能否转嫁分类;(2)按课税对象性质分类;(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分类;(4)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5)按税收计量标准分类;(6)按现行预算科目和统计口径分类。
3.税收法律关系和目的
(1)税收主体;(2)税收的目的;(3)税收的性质。
4.税制制度及构成要素
(1)税制概念;(2)税制的构成要素。
5.税基与税率
(1)税基概念;(2)税率概念;(3)税率的种类。
二、土地税收
(一)考试目的
测试应考人员对税收知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及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概念及计税依据。
熟悉:土地增值税概念及计税依据。
(三)考试范围
1.城镇土地使用税
(1)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2)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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