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里斯朵夫出生在德国莱茵河畔一座小城,他们家是一个受人尊敬的音乐世家,祖父曾是**乐队的指挥,父亲却经常酗酒,以至家境逐步败落。
小克里斯朵夫长相丑陋,但受到祖父的喜爱,常和祖父一起漫步田野,听祖父讲古代的英雄故事,使他从小就萌发了做大人物的想法。做厨娘的母亲胆小善良,**,他在母亲帮佣的主人家遭到少爷、小姐作弄,因反抗受到主人毒打,母亲还让他赔礼下跪。这使他感到非常难过,更气愤人间的不公。
祖父送他一架旧钢琴,还带他到剧场欣赏歌剧,引起了他对音乐的兴趣,常常自己爬到椅子上去按琴键。父亲发现了他的这个爱好,想做为他的一个特长,作为将来向上爬的手段,于是天天用戒尺逼他练琴,累得他终于有**支持不住了,他起而反抗:故意弹错音节。父亲气得吼声连连,戒尺雨点一样打下去,克里斯朵夫被制服了,不得不每天一边流泪一边弹琴,他对音乐厌恶透顶的同时,内心已被音乐占据,他不由自主的爱上音乐,并要把一生都献给这个凝聚自己所有喜怒哀乐的艺术。
祖父留心把孙子随时哼唱的曲谱整理起来,还加了伴奏与和声,编成乐曲,取名为《童年遣兴》,在乐谱的封皮上还题上了小克里斯朵夫的名字,让克利斯朵夫弹奏,并呈报宫廷开了专场音乐会,他的表演受到**欢迎,大公爵夸这个6岁孩子是“再世莫扎特”。从那以后,他受到莫大的鼓舞,开始有意识的弹琴作曲,这让祖父高兴得哭了起来。
他做乡村货郎的舅舅崇尚“平常的人”,他感情真切,给了约翰另一种教育。他唱动听的歌谣,让约翰呼吸田野清新的空气,在夜里感觉大自然交响曲中数不清的乐器,到生活中去创作真正的音乐,使克里斯朵夫又受到更好的音乐熏陶。
克利斯朵夫11岁时被任命为宫廷音乐联合会的第二小提琴手,跟管风琴师学和声,他学多种乐器,用他的收入补家庭生活的困难。祖父这时在欣慰中死去,父亲整日喝得烂醉如泥,根本指不上,生活的重担压在他的身上,他不得不经常应召到公爵府替讨厌的笨蛋去演奏,这使他深感屈辱和痛苦,也和仰慕**、权势的长辈更疏远了,他还找了几份家庭教师的兼职。生活的重担把他压得喘不过起来。只有舅舅带给他快乐,他们月下荡舟,听桨上滴水的琶音,看河面水气的颤动……约翰边接受音乐教育,边参加乐队演奏,他已经升任**小提琴手,他有一个伟大的信念:将来要写出伟大的作品。
一次赴乡间野餐,克利斯朵夫在渡船上结识了一个博学多闻的青年奥多,两人成为知交。和奥多的友谊成为他未来爱情的先导。参议官新寡的太太克里赫,带着女儿弥娜,从柏林搬来与他家毗邻。太太请他做女儿的家庭教师,教女儿弹琴,弥娜和他年纪相仿,很赏识克利斯朵夫的天赋和品格,也不时修正他的举止和仪态,对他产生了好感。克里斯朵夫一次在弹琴时很冲动的吻了弥娜的手。很快,弥娜的母亲窥破了他们的关系,她以出身、门第和财产为由极力反对,这使克里斯朵夫认清了他和她们的距离,悲愤交加的离开了这里。
爱情的打击还未在内心平息,父亲又醉死在沟里。两个弟弟都去外出谋生,他与母亲相依为命,他们换到了一处更简陋、便宜的住所。房东的外孙女洛莎迷恋他,可是他爱上了开小针线铺的年轻寡妇萨皮纳。不料,萨皮纳突然患流行性感冒去世了,悲痛之余,又和帽店女职员阿达相爱,但很快被这个水性杨花的女人抛弃。爱情的打击使他消沉下去,整天和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泡在酒馆里。舅舅帮助了他,教育他突破情欲之网,重新振作精神,埋头音乐创作,克里斯朵夫警醒了。
克利斯朵夫在听音乐会时,感到演奏者萎靡不振,观众也听得百无聊赖,他懊丧的发现,所谓大师的作品无不充满着虚假和造作。他义无反顾地撕毁了以前俗套的乐曲,批评了几乎所有德国古典音乐大师的虚伪。守旧势力说他“标新立异”,“完全疯了”,曾喜爱他的大公爵也开始反感他,震动的乐坛联合反击,使他举办的演奏自己新作品的音乐会受到了挫折和冷落。就在事业受挫时,他受人利用,在杂志上发表了多篇音乐评论,把那些乐队指挥、演奏家、歌唱家乃至观众都得罪了。他孤独、愤怒,决意远走他乡。临行前,他去参加农庄的节日舞会,因一个姑娘不愿和醉酒的军官跳舞而遭打,他打抱不平打死了军官,被解救的姑娘让他到巴黎避难,他匆匆给母亲留了一张便条就逃走了,他出了边境,到了法兰西。 媒体**
英语界名人、名家论阅读。
光学几句干巴巴的英文不行,……不要总是把阅读的目的放在提高英文上,阅读首先是吸收知识,吸收知识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就吸收了语言。
——许国璋
用英文思维是许多英语学习者都希望达到的一种境界,因为这是用英语流畅地表达思想的基础。对于一个生活在非英语环境中的中国学生来说,要做到部分或全部用英文来思考确有很大难度,但也不是可望而不可及。从自己学习英语的经历中,我体会到坚持大量阅读是实现这一目标*有效的途径之一。
——何其莘(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校长 博士生导师)
对于初、中级英语学习者我特别**英语简易读物,读的材料要浅易,故事性要强,读的速度尽可能快一些,读得越多越好。这是学英语屡试不爽的好方法。
——胡文仲(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
序言
5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 --通向英语**的阶梯
床头灯3000词系列出版后,读者的反响强烈。我们每天收到的大量读者来信,对其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这套读物*大的特点就是使你无痛苦学英语。有的读者买了一本回家一看就上瘾了,接连把50本都读完了,并且说这是他生活中**次读英语小说和看金庸小说一样着迷。有相当一部分长期读者已经形成了英语思维,见到生活任何一个场景,就能在脑海中用英语想出来。很多读者反映,读完这套读物后用英语进行阅读、写作和深入交谈的能力都有明显的提高,并且得出一个结论:英语成功的方法就是Keeping On Reading。一个外企员工说:我以前觉得自己的英语水平不错,但读完30本后我才感到我的英语真变得地道了。由于编辑出版的速度有限,在第四集刚刚出版的时候,很多读者已经等待、督促第五集的面世了。很多读者反映这个系列为他们学英语找到了一条不用特别吃苦就能成功的道路。 为使本系列能够进一步提高读者的阅读能力,并且满足中**英语读者的需求,我们此次又隆重推出了5000词系列。该系列能够对读者*终读懂原著起到承上启下的阶梯作用。 一个人学好英语的标志是能否读懂原著,语言学家认为读懂原著一般需要循序渐进地过三关。**关,简易读物关。读简易读物的重要性在床头灯3000词系列中已经详述,在此就不多说了。第二关,简易原著关。过了**关之后,读者如果直接读原著,由于跨越的台阶过大,往往会产生难以抗拒的心理挫折感,效果通常不佳。因此专家建议过**关后,要读难度相当于非英文作品的英译本,如法文、德文、中文的名著英译本。我们国内像鲁迅的很多作品就曾被翻译成英语。这些读本由于是翻译作品,用词相对简单,其难度非常适合此阶段的学习。专家们常把英语学习的这个阶段也称为一关,即简易原著关。但这类读物也有一个翻译作品无法避免的缺憾,即语言不够地道。这一问题在外语界一直解决得不理想,这就是本系列书推出的原因。第三关,一般原著关,即读懂未经改写、删节的原著,这是大多数人学英语的*高境界。 床头灯英语读本的3000词系列由美国作家执笔,用3300个*常用的英语单词写成,很容易读懂,适合读者过**关,简易读物关,它是通向英语**的基石。5000词系列是由美国作家用5500词写成,*大限度地保留了原著的语言特色,而且难度适中,很适合读者过英语学习的第二关,简易原著关。较非英语作品的英译本,床头灯英语5000词系列在语言上更具有原汁原味的特色,更适合读者学习。它是通向英语**的阶梯,它能帮你达到英语学习的*高境界。 床头灯英语读本5000词系列读过50本后,简易原著关也就过了,再去读原著,过第三关,自然就会易如反掌了。
中国人学英语现状分析
◆英语是语言的帝国
全球60亿人中,有3.8亿人的母语是英语;2.5亿人的第二母语是英语。12.3亿人学习英语,33.6亿人和英语有关。全世界电视节目的75%、E-mail的80%、网络的85%、软件源代码的****使用英语。40~50年后,全球50%的人精通英语。全球约6000种语言,本世纪末其中的90%将消亡。届时英语作为主导语言的地位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目前中国大约有3亿人在学英语,超过英国和美国的人口总和,这是中国努力与时代接轨、与国际接轨的一个重要标志。大量中国人熟练掌握国际通用语言是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的必要保障。
◆英语学习的远期目标
在中国,英语已经远远超出一个学科的范畴,一个人英语水平的高低总是和事业、前途、地位,甚至命运联系在一起。对于个人来讲,英语在人生旅途中具有战略意义,不失时机地在英语上投入时间、投入精力、投入**符合与时俱进的潮流,是明智之举。
◆目前存在的问题
尽管在中国学习英语的人很多,但收效却令人担忧,学了这么多年英语,能够运用自如的人实在是凤毛麟角。由于运用能力差,无法品尝到英语学习成功的快乐,很多人不得不承认学英语的目的只是为了考试。
◆来自西方的教育理念
中国人读英语有个缺点,学习缺乏渐进性。他们习惯于读满篇都是生词的文章,以为这样"收获"才*大。结果他们的阅读不断地被查词典打断,一小时只能看两三页,读起来自然索然无味,*后只能作罢。这是中国人学英语的通病!读的文章几乎全部达到了语言学家所说的"frustration level"(使学生感到沮丧的程度)。
我当年的英语老师是美国一位非常**的教育家,叫Steven,他在**次给我们上课时就说:想要学好英语,*重要的就是使自己成为"a big reader"(大量阅读的人,博览群书者)。Read, read, read. 但保证阅读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是阅读材料的难度。生词、难点不能过多,总体水平要低于自己的水平。这样读起来才能津津有味,爱不释手。
西方的语言学家和心理学家对英语学习者的阅读状况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结论令人非常吃惊:*适宜阅读的难度比我们长期所处的、我们所习惯的、我们头脑中定位的难度要低得多!只有文中生词量小到足以保证阅读的持续性时,语言吸收的效果才*好,语言水平的提高也*快。举个形象的例子:上山是从峭壁直接艰难攀登还是走平缓的盘山路好?显然,能够从峭壁登顶者****!即使其能勉强成功,也远远落后于沿坦途行进者。
◆不可缺少的环节
没有几百万字的输入无法学好英语。语言的习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大量的"输入"。一个由汉语武装起来的头脑,没有几百万字英文的输入,即使要达到一般水平也难。绝大多数的英语学习者正是由于缺少了这一环节,所以停留在一个无奈的水平上。
◆"圣人"学英语的做法
在学英语的长远目标和考试的压力共同作用下,自然会产生学好英语的强烈愿望,但这一愿望的实现需要有很强的"韧劲(自我约束力)"。春来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秋有蚊虫冬又冷,收起书包待明年。随着物质文明的繁荣,总有一些理由使人不能安心学习。这样下去,我们的英语之树永远长不高。古人云:人静而后安,安而能后定,定而能后慧,慧而能后悟,悟而能后得。很有道理。在四川大足佛教石刻艺术中,有一组大型佛雕���牧牛图》,描绘了一个牧童和牛由斗争、对抗到逐渐协调、融合,*后合而为一的故事。佛祖说:"人的心魔难伏,就像牛一样,私心杂念太多太多;修行者就要像牧童训练他们,驯服他们,以**自己的人生。"那些具有很强心力的人,我们姑且称其为"圣人",他们能够驯服那些影响我们学习的大牛、小牛,抵制各种诱惑,集中精力,专心学习,到达成功的彼岸。
◆凡人的困惑
在目前的教育体系中,学好英语是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的。但问题是我们大多数平凡的人无法和圣人相比,所以在学英语的征途上,失败者多,成功者少。客观地讲,即使采用不太高的标准来衡量在中国英语学习的失败率应该在99%以上,有的人说:"难道我们不能把大多数的人都变成圣人吗?"这样大多数人就可以学好英语了。我们不得不承认大多数凡夫俗子是不能够成为圣人的。值得我们深思的是,目前的英语学习体系没有给大多数人提供一条平坦的道路。
◆兴趣--英语学习成功的真正源泉
我和大家一样都是凡人,我也曾经遇到过学英语的困惑,干巴巴的课文无论怎样都激不起我的兴趣。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在国外生活多年的姐姐,有一次她回国,给我带来很多浅显有趣的读物。我拿起一本一读,觉得很简单,一个星期就读完了。就英语学习而言,一部英文小说其实就是用英语建构的一个"虚拟世界"。那里有人,有人的心灵和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揭示,有人与自然、与社会的冲突和调和。走进一部英文小说,你实际上就已经"生活"在一个"英语世界"里了,不愁没有东西可学。经典作品要读,写得好的当代通俗小说也要读。我一共读了50本,从此对英语产生了兴趣,英语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还是爱因斯坦说得好:"兴趣是*好的老师"。
本套读物的特色:
●情节曲折:本书选材的时候非常注意作品的吸引力。比方说: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Lady Chatterley's Lover):我当年读大学的时候,班上每个同学都买一本看。有的同学甚至熄灯后,打着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
《吸血鬼》(Dracula):这个故事真吓人,我看完以后好几天没睡好觉。后来我的一个学生说他对英语从来不感兴趣,我就把这本小说**给他。后来他对我说:"这是我一口气读完的**本英语书,就是太吓人了。老师,能不能再给我来一本?"
《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讲述的是一个骇人听闻的复仇故事,当初没有想到这本书的作者竟然是一个生活在几乎与世隔绝环境中的女孩。
《飘》(Gone with the Wind):几乎所有的美国女孩都读过这本书,主人公斯佳丽是美国女孩的偶像,可以说我见过的每个美国女孩都是一个Scarlett。
……
本套丛书收入的都是你在一生中值得去读的作品,读这些作品不但可以提高你的英语水平,而且能够提高你的个人修养。
●语言地道:本套读物均由美国作家执笔,用流畅的现代英语写成。他们写作功底深厚,这是母语为非英语的作者很难达到的。
●通俗易懂:本书是用5500个*常用的英语单词写成,易读懂,对于难词均有注释,你躺在床上不用翻字典就能顺利地读下去。
这套读物供你在下课后或下班后闲暇时阅读,其优点是帮你实现英语学习的生活化,使英语成为你生活的一部分。这才是英语成功的真谛,更是任何有难度事情成功的真谛。
王若平 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