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饰图案的基本规律与形式法则
广义的图案设计,目的在于追求其功能的实用和形式的美感;狭义的图案设计,其形式美几乎是它的全部内容。人类在制造每一件用品时,都在不断地追求美感的表现,而对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并直接反映穿着者精神风貌和审美意识的服饰来说,更是如此。对美的追求是人类的天性,是人类文明初期就萌发的一种心理需求。
但是,美并没有一定的固定的模式。虽然在哲学上,关于美的概念总是力图超越时代。但美的具体内容以及表现形式,总是随时代的变迁、人们观念的转换和心理需求的发展而在不停地变化。再加上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个人偏差,美就更是无法定型,这一点纵观艺术史便不言自明。美是什么?这一古老的命题,自古希腊以来就一直有无数的哲学家在探索,发展到今天,美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体系,就美的本质而言,已产生了多种学派和学说。因此,对这些众多的学说作一一的描述,虽然不无用处,但要从这里找到创造美的具体方法是不可能的,它只能对解释美和在设计中的宏观指导有所益处。当然,这两个方面并不是孤立的,都建筑在共同的庞大基础之上,两者相辅相成。
这一章力图阐述的是创造图案形式美的法则。形式美的法则以大多数人的生理、心理需要为背景,是关于美的一般形式问题,其法则也是各类艺术所遵循的基本规律。
**节 基本规律
一、变化与统一的意义
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美的规律也不例外。变化与统一就是构成形式美的两个基本条件。求变化是图案创作的方法,没有变化,图案就没有生命力。实际上,没有变化的图案是不存在的,变化是图案设计的**技巧。不论在纸面上还是在服饰上,哪怕只有*简单的一点、一线,图案也与背景产生着色彩上、明度上和形态上的变化,并与背景的轮廓产生着方位上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