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郑斌律师登场
一
2005年1月1日,上午九点半,武汉市江岸区某住宅小区的出租屋内。郑斌被一声高分贝的“个婊子”给吵醒了,这令他很不爽,元旦假期都不能好好睡上一觉吗?郑斌在心里诅咒这对和他同租的夫妻,不,是诅咒那个肥胖的、粗俗的刘姐。
三个月前,刚刚与武汉市某家规模不大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实习合同的郑斌着手在律所附近找房子。这是一个颇具规模的大社区,房源丰富,只是租金对于这个尚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大学毕业生来说显得过于昂贵。
因此,当看到这对来自武汉市郊区黄陂的夫妇贴出的合租广告时,郑斌赶紧与男主人取得联系。经介绍男主人姓王,女主人姓刘,孩子在老家没带过来,两口子就在这个社区做点小生意。
房子是两室一厅,这对夫妻住大间,小间用来分租,客厅、卫生间、厨房共用,如果合租的话,郑斌需每月分摊280元,水电费另算。
实地看了看房子,还马马虎虎过得去,但郑斌还是觉得负担有点沉重,男主人见状主动表示,你如果不使用厨房的话,每月你出250吧,还有水电费,考虑你是单身汉,你就承担三分之一吧。
郑斌心动了,知道这个价格已经不错了,但嘴上还是说,250多难听啊,240吧?男主人立马回绝,那我老婆还不把我整死?这样吧,248!行不行?郑斌点头,就这样,成交。
可是搬进来的当晚郑斌就叫苦不迭了。因为他看见了女主人,那个肥胖哟,简直难以想象她是如何把自己的身体挪上七楼的,那个身板、那个体积相当于男主人的二倍不止吧?
*主要的还是嗓门奇大、用词粗野,甫一开口就把郑斌震得一愣:“哟,个板板,好标致的伢哟,就是你姆妈太瘦了!(武汉话:好帅的小伙子,就是长得太瘦了。)”标准的黄陂口音,音量之大让准备不足的郑斌耳朵嗡嗡了老半天。
男主人苦笑一下,我家老婆别么子都蛮好,就是讲话声音大点,嘿嘿。随即这个叫刘姐的女主人麻利地准备晚餐,厨房里锅碗瓢盆叮咚一阵嘈杂。
郑斌趁机溜进了自己房间,打开自己大学期间攒下的电脑,可惜家里没开通宽带上不了网,郑斌一时也交不起开通费,找出个单机版的游戏玩了几把。半晌,房门被“咣咣”地擂得山响,郑斌吓得一个激灵,鼠标一抖,把游戏里的自己给干掉了。刘姐的大嗓门在门外传来:
“吃饭没有?一起吃,热闹!”
人家一片好心,郑斌本想提醒刘姐尊重他人隐私也就不好开口了,只能开门表示感谢,说自己已经吃过了,以后都在单位吃,不必麻烦了。
既然已经出来,就干脆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准备看看电视。郑斌喜欢看央视十二套的法治频道,而电视上正在播放的是一部什么很红火的韩剧,刘姐在旁边一边狼吞虎咽一边哈哈地盯着屏幕,再一瞅,她竟然还端着酒杯不时哧溜一口,脸色也开始变得红润而油光发亮,郑斌一直在寻找的遥控器被刘姐夹在了自己两条肥胖大腿的中间!
郑斌心里那个火啊!刘姐喜欢看这类垃圾肥皂剧也就罢了,口中还要随着剧情喋喋不休,“个婊子”、“个板板”这类的脏话不时从那张不断咀嚼食物的嘴中高分贝地喷出,郑斌仿佛感觉有食物的残渣从眼前掠过。
广告时间,刘姐忽然注意到不远处的新合租人郑斌,马上对正在蔫头蔫脑吃饭的男主人吆喝,去端杯酒,给这个伢喝!接着又热情地向郑斌介绍是家乡自己酿的酒,味道好不上头。
郑斌哪里消受得起这份热情,马上找了个推辞闪进自己房间,一关上门,倒头挺在床上。天哪,这可如何是好?难道自己堂堂一个**白领,就将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面?
**白领?郑斌苦笑一下,事实上此时他还没有吃东西,刚刚看见那个刘姐大口咀嚼的样子,内心虽然十分鄙视但肚子里的小馋虫还是被钓了起来。
什么今后由单位提供饮食?那全是自欺欺人的狗屁,回想这将近一年以来的求职历程,郑斌不由得再次苦笑起来……
二
郑斌家在鄂西北一个偏远小县城的贫瘠的乡下,那个地方属于湖北省的贫困县。郑斌属于那种既没有太多天分也不是十分勤勉的孩子,事实上勉强考上高中后,如果不是父亲的坚持和乡中学宁校长的鼓励,郑斌自己并无太多的读书愿望。
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高三这一年,郑斌的成绩突飞猛进,并*终骄傲地成为县城的文科状元,为此县政府还给予了2000元的奖励。
但真实的原因只有郑斌自己知道。那是高二时他无意看到了一本纪实文学,讲述的是美国**大律师德肖微茨(辛普森杀妻案的辩护律师)的成功故事,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郑斌,他为德肖微茨的绝世才华所倾倒,也为律师的丰厚收入所吸引。
他忽然意识到,在这片鄂西北的贫瘠土地上,不会有他展现人生价值的舞台,于是,平庸的郑斌开始发力。
还有一个原因,郑斌当然不会承认。
在高三的一次考试过后,他的英语老师——一个3岁孩子的妈妈、相貌虽然平常但很有气质的女教师,随意而亲昵地抚摸一下郑斌的后脑以示鼓励,这个不经意的动作在郑斌心里掀起的涟漪是那样长久而激烈,**震撼力和杀伤力!
情窦初开的郑斌以前只知道书中自有黄金屋,现在忽然明白书中还有颜如玉!没什么高尚可言,为了**和美女,郑斌显露出后来居上的强大攻势。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一次和同学合办的谢师宴上,郑斌多么希望英语老师再抚摸一次他的头,当然,如果能再深入……可惜,英语老师一点也没有觉察到这个孩子的心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她那个可爱的3岁宝宝身上,令郑斌好一阵子惆怅。
三
2001年9月,当郑斌辗转来到繁华的省会武汉时,面对自己梦寐以求的中南政法大学的大门,郑斌心里涌出了一股豪迈。
他告诫自己一定要混出个人模狗样来,一定要带着荣耀回到家乡!带着若干年后能娶上一位漂亮温柔的妻子,把辛勤劳作一辈子的父母接到武汉享福的幻想,郑斌开始了四年不咸不淡的大学生活。
应该说大一时郑斌还是很努力的。进入大二,身边的同学仿佛不约而同地跌入了爱河,可怜郑斌虽然算不上贫困生,但肯定不具备谈情说爱约会女朋友的经济实力,只能望洋兴叹。
同学之间甚至还有传言,说某系某班某某晚上去酒吧坐台赚钱,某某被大款包养……世风日下啊!郑斌也就慢慢对学习淡了心,开始寻觅并从事一些诸如家教、电脑销售等工作以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
到了大三,同学们的注意力已经高度集中到就业方面来了,制作精美简历、参加人才招聘会,忙得不亦乐乎。
这时郑斌不得不开始正视一个痛苦的现实:曾经的香饽饽法学如今已经沦落,甚至有人将法学列入十大垃圾专业!
法学的出路无非就是进入公、检、法、司,还有一些大型企业内部对法律专业人才有一定的需求,但是公、检、法、司属于**机关,要的人极少且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其中进检察院和法院还需通过**司法考试,没有一定的关系和后台几乎不用加以考虑。
郑斌知道,要想成为德肖微茨那样的大律师,他首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这一关。郑斌没得选择,和许多同学一样开始着手复习准备,尽管,历年来经过统计,通过的概率是那样令人寒心。
回首那段备考的日子,含辛茹苦?挑灯夜读?不不不,这些远远不足以形容,应该叫舍生忘死、背水一战!
本来按规定,报考司考,首先要具备法学本科学历,但也不知道学校通过什么渠道和方式与司法主管部门达成协议,总之,他们这批在校的大三生获得了参考资格,更加幸运的是,郑斌竟然通过了考试,这个结果让郑斌在那帮哥们儿面前挣足了面子。
说到这个结果,不得不提一提郑斌的女朋友赵彦。
四
赵彦与郑斌并不同班,平时*多也就是点头之交。要说赵彦与郑斌有什么相似之处,那就是他们都属于被爱情遗忘的类型,郑斌是因为家庭状况和经济能力,赵彦则是因为容貌。
赵彦并不丑,只是不够精致。嘴唇有点外翻,体态微胖,加上鼻梁上那副眼镜和浓重的鄂南方言,似乎女生男生对她都不太感冒。
因为备战司考,两人在图书馆碰面的机会多了起来,慢慢有了闲聊。原来,赵彦家境还是相当不错的,父亲是鄂南某县级市的人大副主任,伯伯是该市法院的院长。
赵彦从进大学的**天起就已经被安排好了工作--法院,这实在惹得郑斌满腹嫉妒。凭什么呀?赵彦参加司考只是人生职业经历的必经程序,因为以后要成为法官少不了这个资格。至于公务员考试嘛,相信她的父亲和伯伯能够帮她搞定。
郑斌感慨,怪不得大家都打趣说参加司考的一定没有美女,因为美女太忙。有太多的爱情、太多的约会、太多的邀请、太多的化妆占据她们宝贵的青春时光,她们不可能也没有耐心静下来啃那些海量且枯燥生涩的复习资料,只有情场落寞的丑女才不得不依靠知识改变命运。
不过赵彦这个女孩子心地倒是还算善良,也很内敛,对郑斌的处境充满同情,给了郑斌很多鼓励。
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转变。慢慢地,有了牵手、有了接吻、有了共一个饭盒吃饭的经历,应该算恋爱了吧?
反正在同学和哥们儿眼里,郑斌和赵彦勉强算是一对恋人了,只是处于找工作和告别大学生活的特别时期,加之郑斌和赵彦两人处事比较低调,没有人加以太多注意罢了。
如果说有遗憾,那就是赵彦并没能通过司考。
五
郑斌的实习单位也是赵彦的伯伯通过一个在武汉某法院工作的老战友给联系的,在江汉区某个基层法庭担任书记员。
其实真正参加庭审记录的次数很少,主要是整理卷宗、填写法律文书和接待来访群众。工作虽然烦琐,但郑斌还是干得十分起劲,他多么渴望自己*终能够留在这个基层法庭啊,哪怕是先当一个临时工,再找机会转正。正因为这样,也耽搁了不少其他的招聘机会。
其间,赵彦也流露过让郑斌和她一起回鄂南工作的意愿,说她父亲在公检法某个部门给郑斌安排一个接收单位还是问题不大的,先解决公务员身份,以后再慢慢想办法调到武汉市等大城市工作。
要说郑斌一点不心动那是假话。但郑斌有两点顾虑:一是这样一来离老家越来越远,离他在大城市发展的雄心大志越来越远;二是这样一来就有点子吃老婆软饭的味道了,事事势必看老婆和老丈人脸色行事,这与男人的自尊格格不入啊。他更愿意看到的结果是,自己留在武汉,等奠定了基础再想办法把赵彦调过来。
这期间郑斌和赵彦已经有了几次仓促而窘迫的性体验,谈不上什么欲仙欲死,似乎更多的只是为了证明两人的爱情。
郑斌还发现赵彦虽然长得平庸、体型也略显丰满,但皮肤却白净细腻,温润如玉,这一点让郑斌很满意,看起来对于女人还真是不能简单通过外表和衣着来评判呢。
更重要的是,赵彦是处女,这让同样是处男且满脑子封建思想的郑斌异常珍惜,也就更加坚定了他独自留在武汉发展的信念。
做出留在武汉的决定,其实就只剩下加盟律师事务所这一种选择了。对于一个通过了司法考试的应届毕业生来说,找一家律所不是什么难事,难的是律师法规定必须首先实习一年,在实习期间是不允许脱离实习老师独立办案的。
这样一来,这**年的生活着落就成了大问题!
郑斌失望地发现律师界原来没有想象中那样好混。能够发工资的叫做授薪律师,也就是说你不必去操心案源问题,只要将所里交给你的案件办好就行了,每月由律所按照合同约定发放工资。好虽好,可惜工资待遇并不理想,*重要的是这样的律所本来就很少,而郑斌这种尚不具备独立办案资格的新手根本就不符合人家的招聘要求。
还有一种就是给那些大有成就或小有成就的律师当助手,由聘请你的律师给你发工资,待遇嘛也就勉强能够糊口,但是郑斌同样有一个不能独立办案的障碍,你说谁会聘请一个不能替师傅分忧解难的助手呢?
郑斌还清楚地记得自己从**家应聘的律师事务所走出来的尴尬情形。
那应该是湖北省规模*大的一间律师楼,位于汉口金融区的**位置,装潢和档次让郑斌感觉心里压抑得喘不过气来。
他瞬间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个上门来的委托人,在气势上就会遭受强烈震慑,那么接下来的律师费谈判必定是居高难下的,这种效果是破败的接见室无法企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