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影像
电影的诞生多少克服了其他艺术表达方式中视觉与听觉、时间与空间、表现与再现相互问彼此隔离的美学矛盾,它可以更直接、更全面地表现生活。作为传统艺术,文学、音乐、绘画、雕塑、舞蹈和戏剧分别以文字、声音、线条和色彩、材料和造型、演员现场表演等为基本表达方式。电影则以影像作为基本表达方式,它是通过画面和声音来讲述故���,传达艺术家对世界、对生活、对人性的看法。
观众在银幕上看到的影像是胶片曝光后留下的明暗色块,是一束光透过运动的胶片所投下的影子。电影艺术的先驱者之一、美国导演格里菲斯说,他首先要达到的目的,是让观众看见,而由光与影的色块构成的影像显然能够实现格里菲斯的艺术理想。影像作为一种与现代人生活节奏和审美特点更契合的表达方式,更容易被观众接纳和记忆。
1933年,德国电影理论家爱因汉姆写出了《电影作为艺术》一书。那时,摆在爱因汉姆面前的问题是,电影的基础是工业产品和机械复制,那么它有没有艺术性?作为一种媒介,它的表现手法是不是具有艺术的潜力?爱因汉姆的回答是肯定的。而电影理论家李·R.波尔克进一步论断电影艺术的核心是通过“电影摄影在胶片上捕捉现实的创造性活动”。
具有创造力的艺术家是不会满足于对具体事物的机械复制的,画面上的形象是他对事物的主动选择、组合的结果。艺术家首先是借助画面进行思维。有研究显示,人们从外界获得的信息中,有90%来自视觉,视觉在人的五种感觉之中是*重要的。电影艺术家通过画面和观众交流,或叙述故事,或抒发情感,或表达意念。罗伯·格里叶说:“考虑一个电影故事,在我就已经是用画面来构思的过程,这里涉及一切细节,不仅包括表演和背景,而且还包括摄影机的方位和运动,镜头段落的组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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