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公文写作
**节 公文
如何定义公文?许多专家学者和一些社会组织都提出了自身的看法,由于各自看问题的角度不同,强调的侧**不同,得出的结论或者给出的定义也就各不相同。
一、公文的含义
公文,是指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在各种公务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与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不论其信息记录形式与载体材料如何。
公文形成和使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各级、各类社会组织记载事物、表达意志、交流信息、联系工作、处理各种事务等活动的需要,因此,公文是社会组织实现职能、履行职责、实施管理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工具。
在我国,“公文”一词与“文件”、“文书”等概念同时广泛使用于社会实践活动中。为了避免理论认识上的模糊和实际使用中的混乱,我们有必要廓清这三个概念的基本含义与相互关系。
“文书”一词出现较早。西汉贾谊《过秦论》中有“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志,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之句,东汉班固《汉书·刑法志》中有“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这里的“文书”一词均是指当时政务管理中形成的各种记录材料。到宋代,王昭禹的《周礼详解》中有“要之八成皆文书也。比居、简稽、版图、礼命、要会,文书之用于公者也;传别、书契、质剂,文书之用于民者也”,此处“文书”一词已包含公文书、私文书两种。此后,“文书”一直沿用至今,并嵌入到“文书人员”、“文书工作”、“文书学”、“司法文书”等常用固定词组的表达中。
“文件”一词出现于晚清时期,郑观应《盛世危言·考试上》有“次第而升,以资历练,文件自理,枪炮自发”。此处“文件”是指公文、信件等。随着清末国事活动的增加,“文件”一词被广泛运用,如“交涉文件”、“往来文件”、“工商文件”等词组已为人们经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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