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导论
1.2 旅游景观
旅游审美活动的进行离不开旅游景观,抛开旅游活动,也就没有所谓的旅游景观。因此,旅游景观是旅游活动发展的概念性产物;旅游景观本身早已有之,只是单纯地以“景观”出现而已。随着旅游业的产生与发展,并越来越普及化、大众化,一些“景观”中能够满足旅游者审美需求的部分便成为旅游景观。
1.2.1 旅游景观的概念
“旅游景观”概念的提出是在旅游业全面兴起之后,从根本上来说,是��景观”概念的延伸和细化。为此,有必要先了解“景观”概念的演变及基本含义。
(1)景观
“景观”(landscape)是一个随时间发展演进和学科认识不断深入而内涵、外延逐渐丰富的概念。对它的认识和理解,不同时代、不同学科、不同文化背景的主体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景观”一词*早出现在希伯来文《圣经》的旧约全书中,被用来描写所罗门城的瑰丽景色。l6世纪末,“景观”主要被用作绘画艺术的一个专门术语,指自然景色。18世纪,一些园林设计师从追求艺术效果出发,开始采用“景观”一词,园林中的建筑与自然结成的具有审美欣赏意义的客观有机整体被称为景观。景观的含义发生了变化,已不仅仅局限于自然部分,也包含了人为建造具有观赏意义的景象。到了l9世纪初,近代地理学创始人德国地理学家A.Von.洪堡将
“景观”引入地理学,指出“景观”是“一个地理区域的总体特征”。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形成了以研究景观形成、演变和特征为对象的景观学。我国对“景观”一词的使用至近代开始出现。从辞源角度看,“景,光也”;“观,谛视也”,即“景”是自然界的一种现象,“观”则是主体的欣赏行为。显然,作为客体的景离不可开主体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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