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 物权法的意义与性质
一、物权法的意义
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须以对外在客观世界中的一定物质的利用和支配为前提。尽管大自然赐予我们人类的物产十分丰厚,人类辛勤的劳作更是使我们这个星球具有了承载数十亿人的物质需求的能力,然而,在人类的无限需求与有限的物质资源之间必然存在着紧张关系。如果我们所需要的所有物质财富都如同我们所呼吸的空气那样,具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特性的话,或许我们人类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就不会创造出私有制这种制度了。正是因为物质有限而人类的需求无限,所以需要在法律上确定特定主体对物质的归属,然后赋予该特定主体对该物质的排他性支配和利用的权利,从而建立物质财富的归属与利用秩序,避免无谓的争端。一言以蔽之,物权法的基本功能是定分止争。
物权,顾名思义,指的是人对物的权利,即将特定之物归属于某特定主体,由其直接支配,并享受利益。从表面上看,物权界定的是作为法律主体的人与特定物之间的关系,但是,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实际上,物权法律关系规律的仍然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通过确定特定主体对物的支配而确定其对物的自由意志,从而也确立了他人不侵入其权利空间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