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建筑工程经济的评价要素
**节 投资
一、投资的概念
投资,一般是指经济主体为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而垫付一定数量的货币或其他经济资源与某些事业的经济活动。
投资的构成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投资目的、投资方式和投资行为,它们相互联系,形成了投资资金不断循环周转的运动过程。投资主体,也称投资者或投资方,它是具有投资决策权和资金来源的法人或自然人,如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或其他经济实体;投资主体的投资目的是为了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取得*大经济效益是投资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不同的投资主体的投资目的也不完全相同,如政府投资除了追求经济效益外,还要兼顾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投资可以运用多种方式。直接投资用于构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形成实物资产;间接投资用于购买股票、债券,形成金融资产。投资行为不是单一的
一次性投入,而是一种连续进行的活动,表现为从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到回收和增值的全过程的不断循环和周转的过程。
投资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具有诸多特点,其中收益性和风险性是其两个基本特征。任何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都是以一定的资金投入取得预期收益即尽可能大的增值(利润)为目的,特别是生产经营性投资更是如此。投资常伴随着收益不确定性的投资风险,投资实施的结果并不一定会有较高的收益和保值、增值,也会出现亏本而无法回收。投资的收益性和风险性,是进行投资项目技术经济分析评价,从而优选方案决策的前提条件。
投资的类型,从形成资产的形态划分,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从投资的用途划分,有生产性投资和非生产性投资;从投资的性质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从工程内容划分,包括主体工程投资和附属工程投资,以及相关工程投资、配套工程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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