谗言毁谤,造谣伤人
谗言伤善,青蝇污白。
——(汉)王充《论衡》
【简译】
毁谤的言语伤害善良的人,苍蝇沾污洁白的东西。
【引申评论】
对于邪恶的人,他本身就是邪恶的,那么无论任何毁谤的语言,不过是在他的各种拙劣事迹中点出一二,对他本身则毫无影响。但是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做过坏事的善良的人,用恶毒的语言去毁谤他,则犹如在他洁白的人生当中画下一道斑,其影响和伤害是十分刺眼和明显的,以至于玷污了他的一生。所以,谣言诽谤,要分清楚用在什么样的人身上。或许一个不经意的谣言就能毁掉一个人。说话做事一定要负责任,以免不必要的悲剧发生。
【反论】
所谓“恶语伤人,止于智者”,谣言能够伤害人是因为很多人都相信,对当事人造成压力。如果理智一点,谣言的伤害力也就荡然无存了,那么对人的伤害就无从谈起了。
【历史故事】
栾书,春秋时期晋国上卿、名将,又称栾伯,谥号栾武子。主要活动在晋景公、晋厉公时期。栾氏在晋国为显族。栾书位高权重,但一生清廉。《国语·晋语·叔向贺贫》一文中有:“昔上武栾子无一卒之田,其不备宗器,宣其德行,顺其宪制,使越于诸侯,诸侯亲之,狄戎怀之,以正晋国”的记载。
栾书在多年**中屡立功勋,所以他在后期很注意维护自己的声誉,甚至不惜用计陷害同僚。晋厉公六年(前575),郑国叛晋联楚,厉公决定讨伐郑国。执政大臣讨论这件事时,范文子认为,厉公好大喜功,骄横**,国外敌对势力多一些,还可以**他的这糟倾向;如果出兵讨郑,维护晋国的霸主地位,只能助长厉公的恶劣倾向,使晋国不得安宁。栾书却认为,在他当政期间,决不能失去晋国的霸主地位,一定要讨伐郑国。于是,晋厉公及中军元帅栾书率上、中、下三军及新军攻郑,楚共王及中军主将率左、中、右三军救郑,两军会于鄢陵(今河南鄢陵西北)。
五月三十日,楚军早晨逼近晋军摆开阵势,晋将范勺建议采取“填井平灶,军营布阵”的对策。栾书鉴于楚军轻佻,主张固垒坚守,以待援兵。新军佐郤至则认为楚军有六个空子可以利用:两卿互相排斥,楚王的亲兵都是旧人,年纪已老;郑国的军队虽排开阵式,但军容不整,蛮族虽有军队却摆不成阵式,士兵在阵中喧闹不已。因此主张速战。晋厉公采纳郁至的意见,晋军在该战役中俘虏了王子熊茷,射中楚共王之目,楚国则由于司马子反饮酒误事,引兵遁归。晋军大胜而归。但栾书却因此对郤至大为不满,凯旋后即谋除去郤至。
栾书暗中召来俘虏熊筏,告诉他,只要能按自己的意思向晋君做出有关郡至的假证,他就将其放归。熊筏急于返国,满口答应,遂按照栾书的意思,对晋厉公说:“鄢陵之战,实是���至暗召楚王来与晋国作战的。郤至见当时晋国的东方盟军尚未到达,而晋军诸将亦未到齐,就劝我父王前来决战,并且说:‘等晋国战败后,我将迎奉孙周为晋君,以臣事楚国。’战争中若不是郤至暗中配合,我父王恐怕连性命都保不住了。”听了熊筏之言,晋厉公心中大惊,但仍有所怀疑,遂将此事告诉了栾书,请栾书帮助判断熊筏之词的真伪。
栾书对晋厉公讲:“我也听说,郤至曾派人去故意迟缓齐、鲁盟军的发兵时间,面他自己却劝您与楚国立即交战。他既然想迎奉孙周为君,现孙周在京师洛阳居住,您派他出使于周,再让人暗中监视他,看他去洛阳是否与孙周接触。”晋厉公依其言而行,派郤至去周都告战楚之捷。
孙周属晋公室的旁支,当时有与晋厉公争国之望,郤至离晋赴周时,栾书派人暗中对孙周说:“郤至执晋国之政,他来王都报捷,你一定要见见他,这对你返国大有好处。”
孙周果然在京都接见了郤至,二人谈话多时。晋厉公派去暗中监视郤至的人了解到这一情况,将其如实报告晋厉公,晋厉公因而确信郤至不忠,不久找机会将郤至斩杀灭族。栾书的目的终于达到了。
实而备之,强而避之
实而备之,强而避之。
——(春秋)孙武《孙子兵法·计篇》
【简译】
敌人力量充实须加防备,敌军强大则须避开。
【引申评论】
有时候退却就是一种进步,而防守是为了更好的进攻。辩证的哲学在生活当中到处可见真实的例子。和敌人较量的时候,并不是逞一时之勇,拼死力和对方对抗,而是要根据敌我双方的形势采用相应的方法。如果敌人过于强大,防备和转移后,再做其它打算才是要点。如果和敌人硬碰硬的话,结果只能是白白牺牲,损耗实力,对现实还没有一点点的帮助。这是人们*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实而备之,强而避之”,就是在教人们避敌锋芒,保存实力,再做长期对抗。
【反论】
虽然敌人的力量和装备非常重要,但是气势也很重要,在每次遇到强敌的时候,总采用防备和躲避就不是好办法,鼓起勇气和气势,发挥出*大的潜能战一把,或许就胜利了。
【历史故事】
晋襄公元年(前627),晋国大夫阳处父率军攻打蔡国,楚国大将子上率兵救蔡,两军隔泜水相持。阳处父后来因晋军粮草将尽,意欲退兵。但他既怕退兵时楚军乘机进攻,又怕退兵后给人落下临阵退却的笑柄,于是想出一计。他派人前去对子上说:“你若想和我决战,我就退后一舍,让你渡河列阵,咱们早晚决战;你若不想渡河,那就让我一舍之地,使我渡河列阵。不然这样相持下,劳师费财,对谁也没有好处。”子上欲渡河列阵,随行的孙伯说:“晋人不讲信用,如果乘我半渡而击之,那就吃亏了,不如让他们渡河列阵。”于是子上让楚军后退了一舍,等待晋军渡河。但阳楚父等楚军一退,故意宣扬说:“楚军不敢与晋军决战,已逃跑了。”乃率军退归。阳处父知道楚国太子商臣与子上结怨,退军后让人对商臣说:“子上受了晋国贿赂,所以退兵。”商臣将此事告于楚成王,成王便杀掉了子上。
同年,秦将孟明视等三将率兵越晋伐郑,被晋军擒获。晋襄公在继母文赢的劝说下放走了三帅,不久又后悔了,遂派阳处父去追捕。阳处父急急追到黄河东岸,见秦国三帅刚剐坐上渡船,阳处父知一时寻不到船只,于是心生一计,他故意解下自己所乘的左骖之马,假托是晋襄公要送给孟明视的礼物,让三帅上岸接受。孟明视有心提防,他立于船头拜谢,并不上岸受礼,阳处父的虚饵计落空。赏罚严明,维护权威
凡民自得罪。寇攘奸宄,杀越人于货,*不畏死,罔弗憨。
——《尚书·康诰》
【简译】
对那些故意犯罪的人,如抢劫、杀人、盗窃、内乱、外乱罪等,应一律斩尽杀绝,决不宽大。
【引申评论】
战国时期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学派,力主以严厉的刑法来统治天下。所谓“赏莫如厚而信,使民立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十分强调刑法的作用。这在我国封建王朝是十分得力的方法。法律是维持统治秩序、保证生产发展的根本,以严厉的法律来约束人的行为,赏罚分明,不能不说是一个统治者英明的表现。其实不仅仅是在治国当中,在管理企业和家庭生活中也有相似的作用。如果一个企业没有赏罚严明的规则和相应的执行力,那么人人都可以为所欲为,企业就会混乱不堪,无法经营。一个家庭,如果没有严厉的约束和管教,那么子女就可能任性蛮横,无视长幼尊卑的礼节。所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赏罚严明是维护权威的*有效手段,不可不用。
【反论】
虽然“执法必严”,但是规则一定要适宜,要合理而不能过于苛刻。秦始皇可以说是坚持法家思想*彻底的君主,但是他的执法行为太过于残暴,以至于失去了民众的支持和信任。所以,法规一定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历史故事】
武则天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位女皇帝,14岁时被唐太宗召入宫中,立为才人。太宗死后,武则天为避免殉葬,便在感业寺出家,削发为尼。
早在唐太宗在世时,时为太子的高宗李治便已被武则天的美貌所吸引,故而在父亲去世不久,重新将她召入宫中,封为昭仪。永徽六年(655),极受高宗宠幸的武则天在内宫的斗争中稳操胜券,并日促高宗立己为后。但封建时代废立皇后乃一国大事,须征得大臣们的支持。王皇后平素无甚过错,高宗和武则天都找不到废后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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