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经济改革的深入,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心和重视。1992年,联合国召开“环境与发展”大会以后,实行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实践证明,以大量消耗资源、粗放经营为特征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经济效益低,排污量大,不但使环境质量不断恶化,损害人民健康,而且经济也难以持续发展。因此要善于从实践中汲取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尽快转变发展战略,开拓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创造一个清洁安静、优美舒适的劳动环境和生活环境,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要完成这样艰巨的任务,仅靠善良的愿望还远远不够,必须要实事求是的按客观规律办事。这就需要学习,深刻理解人口、资源、发展、环境的辩证关系,彻底地、广泛地通晓人类经济活动和社会行为对环境变化过程的影响,掌握其变化规律;提高对环境质量变化的识别力,培养分析和解决环境问题的技能,增强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1.1 环境
1.1.1 环境概述
环境对于某一**事物而言,因其**事物不同而不同,随**事物的变化而变化。对于环境科学来说,**事物是人,环境主要是指人类的生存环境。环境是人类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场所,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城市和乡村等。”理解这段话必须注意两点:
(1)环境保护法所指的“自然因素的总体”有两个约束条件:一是包括了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二是并不泛指人类周围的所有自然因素(整个太阳系、甚至整个银河系),而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明显影响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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