潋滟
我在铜镜般的天空中眩晕了一下,突然感觉到自己脑袋向下,随之看到无数七彩的花瓣在苍茫的大雪中旋转着坠落。那些花瓣仿佛拍打着无力的翅膀,在皑皑白雪中齐声歌唱着离别的歌曲。在这音乐里,在花瓣和雪片交织的大地上,我一扭头,看到了我的记忆。可是谁能想到,在这盛大而悲壮的序幕之后,*先浮现出的却是一段极为荒谬的情景。
我和苏末在人民广场卖唱的年月,我俩还没有成年。追究我们这两个未成年的少年儿童卖唱的原因,我的陈述如下:上高中的前一个假期,我和苏末拿出了所有的压岁钱倒卖打口带,虽然我们对我们平生**次做生意充满信心,但是结果却是鸡飞蛋打,不仅没卖几个钱,带子还都让城管给没收了。我俩悲痛欲绝,一直追到城管门口,*后城管的临时工叔叔对我们展开了**斗争,放出了一条红着眼睛的大黄狗,差点把我和苏末这两个未成年儿童从肉体上镇压掉。我俩逃脱后痛定思痛,决定东山再起。
至于怎样东山再起,我们没有能够达成一致意见。苏末建议我去和修自行车的大叔签订协议:我负责扎别人的车带,大叔把修车钱分我一半。苏末说,只要我不被自行车主人抓住的话,他就会为我认真地把风。我则提出由他去抢初中生的钱,他要是被打了,我就负责逃跑。我们都不能接受对方的提议,况且我们从小就不是偷鸡摸狗的料,*后我俩决定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项目就是到大街上卖唱。
我和苏末回家拿出吉他,准备模仿电影里的文艺青年找一处地下通道开始摆出忧郁造型。可是令人难以忍受的是,我们所在的这座小城根本就不存在地下通道。我们分析再三,认为人民广场上的青少年朋友比较密集,抄起吉他便豪迈地向我们卖唱的地点进发了。
其实在路上我和苏末的心里都退缩了,我们走在秋天哗啦啦的风里,我看了看他,他看了看我。我俩哈哈大笑,同时想:就算我不要脸了,也得把他的面子丢光。
**次看到子桢之前,我坐在路旁的心情是忐忑的。我和苏末找了一块干净的地方,在地上放了一个塑料脸盆,自己在里面放了几毛钱,然后我就抱起吉他号了起来。我唱歌的时候,苏末不知道从哪儿捡了一个粉笔头儿,在路上写了这么一段:“打口被罚无人问,**苦恨何其深,心中苦水自己吞,我们卖唱不卖身。”一群扭完秧歌的老太太走过来围住了我们,因为她们不知道什么叫“打口带”,就认定了我和苏末是两个暗夜中如羔羊般无瑕而苦难的童工,每天被人抽嘴巴,过着生不如死的悲惨生活。她们每人给我们五毛钱,叹息着世道浇漓,排成一列纵队离开了。我抬头正要目送秧歌队的婆婆,突然感觉天旋地转。就在我一介中学生卖唱丢人之际,一位面貌极为好看的女生走了过来,我心里企求着她千万不要给我们施舍。我的心情从这时就不再忐忑了,因为我的心脏不再仅仅是上上下下,它几乎就要从我的胸口飞出来了。子桢没有注意到我的脸色由红变紫,按原计划路径走了过来。我感觉她走到我身边那一刻,我的心脏变成了一只蓝色的小鸟,它旋转着飞上苍穹,和蓝天白云一起蒸发掉了。
这是我**次见子桢的情景。她站在我面前,看了苏末写的苦难自述后忍俊不禁。我看着她,心里想她可真好看。她的眼睛大而明亮,如水般清澈见底。皮肤白皙,头发长而柔顺。她站在��身边,淡淡的香气清新而温和,让人有一点点沉醉的感觉。她看到了我呆滞的表情,突然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匆忙地在我们的脸盆里扔下十块钱走掉了。
当我反应过来要把钱还给她的时候,子桢已经骑着自行车绝尘而去。我脸色铁青,血向上涌,几乎就要因神经系统崩溃紊乱而死。苏末笑着说:“觉得丢人了?我告诉你啊,那个女生和咱们一个学校的,据说学习不错,高中肯定和咱们在一个学校。”
我听后仿佛吃了质量上好的摇头丸,心情激越地把子桢施舍给我们的十块钱收好,准备随时找机会还给她。我开始期盼着能和她进入同一所高中,这样我就能把十块钱还给她。或者,我还能认识她。从那天起,我便怀着无比美好的还债憧憬开始盼望开学。从见到子桢那天开始,我就再也不能被称为少年儿童了,这是规矩。
我上高中以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五好少年,是妈妈管教下的红花幼儿。我那时候虽然不太喜欢学习,但是也不抽烟喝酒,甚至没有谈恋爱的意识。通过初三一年的努力,我考上了市**一中,在这里我走过了充满起落波折和悲欢离合的四年,无数的回忆蛰伏在我心底,稍有空隙便会浮上我的心头。在进入一中之前,我意外遇到了子桢,开学之前我一直想,如果能在学校认识她,就算被应试教育折磨死我也在所不辞。
事实是我的运气比预想还要好,我和子桢竟然分到了一个班级。我一直觉得这件事很奇妙,苏末则表示这就是造化。我受了人家十块钱之恩,从神秘主义的角度讲,再次相遇就是必然。再说,如果不和子桢分到一个班级,我的故事也就不存在,那么我就不知道我回忆的是什么。总之这就是事实。报到那天,我在班级看到了子桢,我激动得差点心绞痛了。她好像也看见了我,我没有看清楚她的表情。有所收获的是那天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子桢。
高中报到第二天,学校照例让我们参加了军训,对于这段久远历史的具体情节已经无处考证,但是我敢肯定的是,我就是在这次军训中和子桢真正地结识了。子桢是我们以前的学校很有名的漂亮女生,我对此一无所知,这是因为我初中时候呆得像只树懒。可是子桢却对我有一些印象,这也是她施舍给我十块钱的原因之一。
其实那个时候我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人物,但是对于这一点我自己却毫不知情。分析我在区一中的毕业生里有一些名气(未必是好的名气)的原因,可以追溯到我初中的一次乐队演出。
初中时在学校的一次文艺节上,我背着借来的国产星辰电吉他,踩着“大风”地雷失真效果器,苏末在我身边拿着没有牌子的组装贝司,彭手用着学校破烂架子鼓,我们扯开青春期破锣般的嗓子进行了生平**次“摇滚”演出。当时我们统一穿着千疮百孔的校服,磨破了的袖子统一临时用透明胶布粘好,我们蹬着“金字牌”白球鞋,动作僵硬,表情木讷,唱着花儿乐队的歌,在机械的摇晃中颤抖不已。要是把音箱关掉,大家就会看见几个男生集体抽了羊角风,抽得死去活来还在号叫着“放学啦”,意思是放学了可以把我们送医院了。伴随着我们班女生还未练习熟练的尖叫,我们口齿不清音符散乱地完成了演出。从此广大学生观众就深刻地记住了我。
由于那次演出,子桢在路边认出了正在卖唱的我,所以后来当教官让她唱歌的时候,她在*短的时间内就找到了替她唱歌的对象。在被教官要求唱歌后,她向我这边走来,我不知道她要让谁替她唱歌,只是想要抓住机会仔细看看美女以陶冶情操。没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停了下来,她一脚踩进了我的生活,让我死水般木讷的心从此波涛汹涌。
她停下来说:“帮我唱首歌行吗?”过了好一阵都没有人回答子桢,我心里一激动,莫非她叫的是我?
我看左看右,又看看子桢看着我的眼睛。
“是我?”
子桢笑着说:“请你帮我唱首歌行吗?”
“我?”
“对,你!”
我假装思考了片刻,然后答应了她的要求。
那年九月,天空是用蓝色蜡笔画出来的,天空下秋风萧瑟,我激动的心和枯叶一起微微摇摆着。我站在操场**,歌声悠长,那些断裂的声响从记忆中散开,洒得漫山遍野。直到今天,只要我一低头,便听到那些声响的棱角,突兀而感伤。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场景像一幅画一样简单而难以捉摸,那画堆在我床头的一角,在我的睡梦里自己展开,画的色彩流淌下来,渗入我的身体,和我一起融化。
我控制住激动的心情,以比较缓慢的速度走到队伍前面。毋庸置疑,我以*拿手的曲目圆满完成了任务。
要是事情发生在现在,我会懂得和子桢相视一笑再回到队伍,可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经受岁月的磨砺,为人处世的技能掌握太少。唱完以后,我喊了声报告,在教官允许归队后跑回了队伍。
不过我做了一件还算不错的事情,这使我勉强原谅了当时的自己。那件不错的事情是:又一个女生去请我唱歌,我说我记得歌词的只有刚才那一首,没有答应她的要求。当时我就懂得用这样的手段来表达对子桢态度的与众不同,说明我还是有一点这方面的天赋的。
那天军训结束,我载着一脑袋幻想向车棚飘去,突然看到幻想中的女主人公正站在车棚门口。
“累吗?”我摆出一个意思是笑的表情,由于紧张,脸部肌肉机械地颤动了起来,幸亏那时候子桢没仔细看我,否则她一定会确信我真的经常抽风。
“回啊,你呢?”子桢说话的声音特别婉转。
“当然回了,你家在哪儿啊?”我从狐疑中迅速清醒过来,抓住了上天赐给我的机会。
“在天骄路附近。”子桢说。
“顺路。”我说出了以不变应万变的答案。
我和子桢走在马路上并排前进,一路上我想和她解释卖唱的事却不知道如何说起。后来一直到了她家小区门口,她说她要回去了,我才哆嗦着拿出那十块钱。我对她说:“那天是我和苏末互相恶作剧,我们都把自己搭进去了。这个,可能有点影响市容了,我们就是瞎玩,你的钱就还给你吧。”
子桢笑着说:“我那天还觉得你们可真逗,我以前就看过你们演出。那天看见你们卖艺我当然支持了。我都给你了,怎么能拿回来呢?”
我听到“卖艺”二字顿时感到天昏地暗,脑袋像是挨了几砖头。我想我在子桢心目中的**印象真是坏透了,反之她给我的印象却这么好。这真是一场永劫不复的灾难。
子桢回头走远,突然回过头来说:“你唱歌挺好的!谢谢你今天帮我。”
我呆滞地道:“不用谢,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