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包产到户
一、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的初步确立
第二章 包产到户
一、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的初步确立
急风暴雨般的农业合作化高潮过后,中国农村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不仅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被纳入了**社的范围,而且农民个人生活也是如此。l956年6月30日,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以下简称《示范章程》)使**社体制作为制度得以确立起来,同时,也标志着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得以初步确立。
1.将农业生产纳入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之中。
《示范章程》规定,“合作社应该在**经济计划的指导下独立地经营生产。合作社必须认真地对**尽交纳公粮和交售农产品的义务。…‘农业生产合作社应该制定全面的生产计划,有计划地进行生产”。其计划采取从上而下和从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由**和地方分级管理。“**要逐步做到由规定生产计划,过渡到规定农产品的采购计划和调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