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现在已成为我国*难的资格考试之一。在2002年**司法考试中,报考人数36万人,合格分数线为240分,录取人数24000人,通过率不到7%。2003年有将近20万人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也是240分,但是部分地区放宽到225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为1.7万多人,合格率为8.75%。2004年四张试卷由原来的100分改为150分,总分共计600分,试卷加大理论考查力度,难度有所提高。2005年在保持2004年特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法学理论的考查力度。但2006年至2008年司法考试并没有涉及法律文书方面的试题,但2009年司法考试考查司法文书的可能性依然很大。
可以说,要想通过司法考试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得分的题目。相对于其他题目,法律文书写作较好把握,容易得分,而且考分稳定,2002年和2003年法律文书考试所占分数均为11分,但2004年未考法律文书。2005年司法考试法律文书写作占25分。虽然2006年至2008年来考法律文书,但对考生来说,这种题型*能考出考生司法实践能力的真实倾向水平,命题者不会不顾及这一客观情况。因此,我们预计在今后的司法考试中法律文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