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进出口合同的商订
教学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了解进出口合同的含义、形式和书面合同的主要内容;认识交易磋商的重要性及复杂性,了解进出口交易磋商所采取的各种形式,掌握交易磋商中的四个基本环节,**理解发盘和接受的定义、生效要件和作出后的法律后果;掌握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和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
**节 进出口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一、进出口合同的含义及其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进出口合同作为合同类别之一,是指营业地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就有关货物买卖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进出口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一)进出口合同具有国际性
进出口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区别就在于其具有国际性。根据《公约》的规定,一个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不在于双方当事人的国籍,而在于双方的营业地。因此,某国当事人和该国驻外国的常驻代表签署的货物买卖合同,也具有《公约》意义上的“国际性”。
(二)进出口合同的客体是跨越国境流通的货物
进出口合同的客体是货物,是毋庸置疑的。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公约》解释,部分跨越国境流通的货物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它包括:(1)供私人、家属或家庭使用而进行的购买:(2)经由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3)根据法律执行应进行的买卖;(4)各种债券或者货币的买卖;(5)船舶、气垫船或者飞机的买卖;(6)电力的买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