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和文风
有各种不同的正确意识;有的人只在某一序列的事物上①,但在其他序列方面则否,在那些方面他们是胡说八道。
有的人能从少数的原则得出结论,这也是意识的一种正确性。
另有人能从含有大量原则的事物中得出结论。
例如,有的人很理解水的种种作用,而关于水的原则却是很少的;然而其结论又是如此之精微,那是非有极大的正确性办不到的。
而这些人却未必因此就是伟大的几何学家:因为几何学是包含大量原则的,而精神却可能有一种性质是这样:即,它固然很能钻研少数原则的深处,然而却一点也不能钻研那些含有大量原则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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