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作为本书的导论,本章讨论了房地产开发的涵义、特点,一般过程与程序,开发模式,房地产开发法律体系,以及作为房地产市场主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制度。
**节 房地产开发的涵义与特点
一、房地产开发的涵义
房地产又称不动产,英文中常用real estate和real property表示。前者指其物质实体,即土地以及与之相连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基础设施;后者则在此基础上,强调附带的各项权益。开发即开拓和发展之意,原指为了充分利用荒地、矿山等自然资源,采用人力和物力对其进行改造的活动。房地产开发是以城市土地资源为对象,在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房地产开发提高了土地使用的社会经济效益。土地是社会经济活动的承载体,作为资产,土地是建筑物赖以存在的基础;作为资源,土地是一切存在的源泉。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人类对于以土地为基础的空间的数量和质量需求与日俱增。这是因为城市集聚了大量生产要素,因而产生了聚集效益,使得城市具有多种功能,吸引了更多的生产要素和人口流人城市,进而增加了对土地的需求量。又由于土地是一种非再生性的自然资源,因此解决城市土地供求矛盾的有效办法是通过房地产开发(包括城市土地的内涵开发和外延开发),合理增加土地的使用强度,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使土地发挥更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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