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陈元军
我本来是该成为一条出色的猎犬的。
我的父亲诺瓦克是这么设想的。我的名字叫诺瓦克·杰夫,二十年前我降生在诺瓦克这个猎犬之家。与我同时来到这个家庭的还有四个兄弟,他们日后都成长为骁勇善战的猎犬,为主人冲锋陷阵,为家庭立下战功。而我在出生一年后当上了一名看门犬。
这不得不说是作为诺瓦克家庭成员*大的耻辱。五十年前,也就是我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这是我们家族*伟大的猎犬),他带领他的三个弟兄和四个独生子跟随着主人一同出行狩猎。那是一个异常寒冷的冬天,大雪连续不断地下了整整半个月,主人到山上三天终于捕到一只野猪。这只野猪体格壮硕,尤其是两根锋利的獠牙,让猎犬们不敢轻举妄动,只是将野猪团团围住。双方对峙了十分钟后,猎犬首领首先冲了上去,野猪迅速将獠牙对准这位首领,然而,敏捷的首领闪电般地躲过野猪的攻击之后,对准敌人的喉咙一口咬了下去,然后用钢铁般的牙齿死死地钳住,倒钩的爪子也深深地嵌入野猪的皮肉。野猪一声惨烈的嚎叫,猛地将猎犬首领甩开数米之外,但是,他的喉咙也被咬断,血流如注。随即,群犬围攻了上去,结束了野猪的性命。
这是一场漂亮的战役。首领因此受到主人的夸奖。但是,仅仅是这样,我的父亲的父亲的父亲还算不上伟大。
打到野猪后,大伙都欢欢喜喜地随着主人下山。此时天色已晚,下到一半时,猎犬们察觉到异样,果然,遇到狼群了!
这群狼共有十二头。也许是因为大雪封山,狼群没有找到食物,此刻,狼群里是十二双泛着绿光的饥饿凶恶的眼睛。
大战一触即发。狼群兵分三路朝猎犬和主人猛扑过来,猎犬们毫不畏惧地迎了上去,与饿狼们厮杀起来。四下里只听见狼嚎声、犬鸣声、主人的枪声、喉骨被咬断的声音、皮肉被撕开的声音、血液迸发的声音,所有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响彻云霄。
混战持续了很久才停下来。头狼干掉了三只猎犬,使猎犬们损失惨重。猎犬们这时候只剩下首领和他的大儿子。混战至此,狼群也是损兵折将,被咬死六头,咬伤三头,也就是说除去头狼,他们还剩下两头狼。
这个时候,树林静了下来,死一般静。寒寂的月光铺洒下来,照亮了树林,也照亮了雪地里的鲜血。
呜呜……
头狼仰天长啸,呜咽般的嚎叫拖得老长,响彻了山林。
伴随着啸声的余音,头狼龇着锋利的獠牙直冲首领而来。首领虽是犬,但生碍剽悍庞大掌若碗口,体形与头狼不相上下。首领全神贯注地盯着气势汹汹的头狼,并没有直接迎上去,待头狼猛扑上来时,首领飞速闪到一边,然后四肢发力,腾空而起,直奔头狼咽喉。
咔嚓一声脆响,嘴起喉断,头狼就这样被结束了性命!
从此,首领的名字被记住了,名垂青史,他就是诺瓦克·霍夫,被后人称为犬中之狼,也是我们诺瓦克家族*负盛名的英雄。
霍夫将他一剑封喉的绝技传授给了独生子迪夫,迪夫又将这项绝技传授给了我的父亲盖夫。多少年来,诺瓦克家族凭借着霍夫创建的独门绝技,令狼群闻风丧胆,出行打猎时更是屡建奇功,为主人打下不少猎物。
所以,有着诺瓦克家族的主人在镇上很受崇拜,镇上的人都羡慕我家主人能够驯养出如此多的出色的猎犬。当然,诺瓦克家族在猎犬界的名声就不在话下了,诺瓦克·霍夫这个名字更是如雷贯耳,他的传奇故事被人类和狗传说了一代又一代,传播得很远很远。所以,作为母狗,没有一只不想嫁与诺瓦克家族的,作为镇上的猎人,没有一个不想拥有两只诺瓦克猎犬的,他们甚至会向我们主人租用我们为他们打猎。
光辉的传统和伟大的人物总是催生更多英雄的摇篮,继承诺瓦克家庭的优良血统和独门绝学,很难不成为一只**的猎犬。但是,仅仅是**是不值一提的,关键是要成为英雄!
诺瓦克家族的英雄猎犬太多了,霍夫、迪夫、盖夫,还有爷爷的兄弟耶夫、豪夫,父亲的三个兄弟谢夫、邦夫、强夫,他们有的在战场上牺牲了,有的立下战功寿终正寝,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都是英雄,受人景仰。
然而,我却成为了一只看门犬,平日里无所事事,等家庭里的战士们都出征了,我就看看门,带带孩子和牛马。
我的四个兄弟达夫、尔夫、乔夫、高夫都是优良的猎犬,他们有着父辈一样出色强壮的体格和无畏的精神、聪明的头脑。而我只有一双罗圈腿。曾经我与我的兄弟一起走在镇上的大街上,他们英武的身姿受人赞赏,我的罗圈腿则受到嘲笑。从此,我不再与我的兄弟一起上街头,我为此羞恨不已。
罗圈腿给我带来的是跑不快、行动不便,这使我不但不能成为英雄,甚至不能成为猎犬。我的父亲盖夫和主人都清楚这一点,所以,盖夫没有教我一剑封喉的绝技,而是教我如何让面相尽量显得凶恶,犬吠如何尖利,因为我将来的职责是——看门!
我是从两岁开始正式履行起看门的职责的,这之前的两年,是我一生中*痛苦的两年,我必须接受不能成为猎犬的现实,当我的兄弟们在野地里训练时,我在到处游逛闲荡,当我的兄弟们学会一剑封喉时,我只会扮扮凶相来吓吓人。
我曾经觉得自己错生为狗,或者,至少我不应该生在诺瓦克家族。如果没有出生在这里,我就不会为自己的罗圈腿感到羞耻,如果我生在一户普通的农家,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看门,而不用在我的兄弟们初战告捷咬回来几只兔子时,躲在屋外潸然落泪。
有**,我在郊外闲逛的时候遇到一位老者,这位老者与我闲聊了一番,闲聊的内容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我记得他*后问过我的一个问题,他问我,年轻人,你想成为英雄吗,就像霍夫一样?我点点头,说我从一生下来就想,但是我这个样子是成不了英雄的。老者微微一笑,说,年轻人,并非每个人都能成为英雄,但是,要有一颗英雄的心!
这句话让我琢磨了很久。但是,直到如今,我仍然没有完全领会这句话,我想,既然做不了英雄,就只能做狗熊了,安心看门吧。
就这样,不知是老者的话打动了我,还是时间消磨了我的意志,我在两岁的时候,开始为主人看门。
一看就是八年,在我十岁的时候,我已经开始老了,但是人说狗可以活二十岁。有时候我就在弟兄们和下辈们出行打猎时这么想,霍夫也没有活到二十岁,如果我能活到二十岁,那也算是一种英雄了吧,哈哈!
我说过,看门是一件清闲的活,八年下来我所做的并不多,只在侄子们才一个月大的时候吓退了两个来偷狗的小偷,管住了许多鸡鸭牛羊,主人认为我很勤恳,外面的人认为我是一条恶犬,因为我从来没有在未经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放任何一个陌生人进过屋。
也许是狗老了,就没追求了,当诺瓦克家族又有猎犬立功时,我不再为自己是一条看门犬而难过,我只是高兴,为家族的人才辈出而热泪盈眶。
当我活到十三岁的时候,历史垂青了我。命运在这里拐弯。
那是十三岁的冬天,大雪封山十几天,家里的肉食都吃完了,主人再一次带着猎犬们出去打猎。近几年山上狼群数量增多,所以主人带上了所有的猎犬。家里只剩女主人和两只母犬,以及三只一个月大的幼犬和女主人半岁大的孩子。
女主人出行时带上了两只母犬,家中便只剩我和三只幼犬、一个婴孩,女主人很信任我,因为我从来没有出过差错。但是,在巡视马圈的时候,我看见屋子竟然着起了火,本来火并不大,但是我进不了屋,所以眼看火势越来越大。被逼无奈,我撞破窗户进屋,然后衔起正在啼哭的小孩逃离了屋子,随后屋子便倒塌了,我的三个侄子死在了屋里。
当主人们扛着猎物回来时,抱着他们的孩子,他们哭了!诺瓦克家族的成员们也哭了。主人很感谢我,两只母犬没有说什么,沉默不语,这个时候,她们的心应该是很悲痛的。然而,诺瓦克的猎犬们却崇敬我,他们认为我做了一件他们没有做到的事,也就是说,他们觉得我是英雄。
我是英雄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又默默无闻地活了七年,然后如愿以偿地在二十岁的时候死去。这个时候我已经对自己的罗圈腿无所谓了,因为家族里没有一只猎犬比我活得长久。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悲哀,我只记得死的时候,我突然想起十八年前那个老者说的话,要有一颗英雄的心!
(本文系“特莱米雅杯”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的复赛作文)
旧 陈焕文
那天在整理自己的包时,偶然发现一张旧的电话卡,就在我考虑是否要用它剩下的面额去打一些电话的时候,突然发现它早已经过期好几个月了。想一想,这张卡一直在我身边有两年多了,我始终忘记了它的存在,它在我包里*隐秘的角落贴身陪伴我那么久的时光,好像我这些时间以来的经历、起伏、变化、无常,它都在看着,并且陪伴着我。我将那张浅绿色的电话卡重新放到包里,让它继续着它的陪伴。我忽然想这张面值仅十块钱的电话卡,它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意义,究竟是通话还是一种陪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渐渐贪恋起旧的事旧的物。我总觉得在它们身上,存在着一些极为真实和玄妙的反光,那反光里,除了有时光,还有我,以及我的事。新生的事物新买的物品,虽然美好,但是总有太多单薄的锐利,令人猝不及防、不知所措,并且无法踏实心安,无法给予信赖和记忆。旧事旧物的美好,需要一种心态才能够看见,那样的心态如同一只摩挲陶物的手,将每一个细小的缝隙、每一条微妙的纹理、每一处看都看不见的起伏把握得丝丝入扣,借此传到心里,传到心里的记忆之中。我不清楚这样代表着我哪一种看待世界的立场,不清楚这样代表着我怎样的心态或者心灵的成长,但是万事万物都有它永恒不变的规律和循环,我在天地万事之间遵从着自然而行走,那么任何一种我拥有的立场、心态、成长变化,都是属于那个时期的我的,都是足以让自己放心和信赖的。
我一直固执地认为,很多不起眼的旧物之上,肯定存留着许多故事,它有可能是一个人的,也有可能是几个人的,但是不会是很多人的。我也一直固执地认为,一些物体是有灵魂的,陪伴一个人太久了,真的是可以产生感情的,对旧事旧物的贪恋其实是对自己的一段过去、对自己曾经的某种生存状态或者某种心态的贪恋,即便借助它们看见的是别人的事情,也是要再借助别人的反光,看见自己。这个自己,站在黑暗中阳光透射进来的门框里,站在近在咫尺却抓握不住的空气之中,唱着自己熟悉到忘记的歌调,或者缓缓悠悠地吐露一些自言自语似的话,再或者就是沉默不语,但是他们都会与我对视和重叠。
刚刚进入我生活的事物,我都会小心待之。物我对峙,相敬如宾。这便是属于单薄和锐利的距离。至今,我仍然有这样的习惯,所有新书、新唱片,我**不能容忍它们上面被沾染一丝指纹印记、被折到一个小小的页脚、被弄脏一块细微的地方。任何这样新的东西,*后都有两类结果,一类是被用尽、丢弃、彻底遗忘,这类的东西就算离开我的生活了;另一类是成为耐得住所有恶劣情况而伴随自己的旧物。即使是那样小心呵护的书和唱片,我知道,会有**开始,我可以将其中的一些书、几张唱片塞进包内,不用担心是否折角与磨损,背着装有它们的包开始旅途。路上我可以随时抽出那本书阅读,找出那张唱片来听,也可以在这之后随意地把它们塞进任何可以携带它们的地方。在陌生的地方,枕前放着刚刚又阅读的那本书,听着那张唱片入睡。第二天清晨阳光将我照醒,书还在身旁,唱片仍在转着。
和人相比,旧物与自己的感情似乎更加坚韧贴切,并且经得起时间考验。而且这种感情从来不用担心遗忘,就像我和那张已经陪伴了我两年多的卡片一样,无论何时何地重新想起,重新看到,都可以立刻并肩前行,即使在暂时忘记的那段时间里,也从来不曾分开。
旧事,我一直认为人的一生一半以上的意义存留在它们之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越发占据位置,感觉越发浓厚。旧物与人的感情,一定是与旧事有关的。这些事情,从来不需要是多么重大多么深刻的,只需要平平常常的记得和挂念就很好。它们意义的重大与深刻,也只会存留在人感觉得到的某次瞬间和片段。
不久之前在北京与姐姐一起整理堆放杂物的地下室,丢弃了很多东西,因为觉得它们之中的绝大部分是在用尽、失效之后而一时舍不得扔掉的。它们在事实上早已退出我们的生活,所以便没有任何继续停留的必要。我想,它们不应当属于旧物。
无论是旧事还是旧物,它们的划定,并不需要严格地遵从时间。一件用品,我可以用几年,十几年,几十年,直到用坏用完丢掉,它也就算消失了。一个崭新的,甚至还在橱窗里展示着的东西,与自己注定有灵魂里存在的陪伴,那么从它被我买下的那一刻开始,也许就算得上是旧物了。陪伴时间的长久与短暂,存在于一个微妙的小世界之中,并且决定着一个人判断旧物的法则和与之的感情。所以,才渐渐发现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永远都成不了属于自己的旧物,有些东西却生来就是自己的旧物。就和事情一样,每天每时每刻,只要我们活着,都是不断地在发生事情,其价值和归属取决于那样微妙的感觉,这感觉之中可能会有信赖、相依、贪恋、想念等等一切代表那段时间我们生活状态的情感。
因为感情,人们会畏惧消失,但若是感情深厚到一定程度,便不会畏惧消失,便因之无所畏惧。
曾经一次闲逛时,在一个漂亮的小屋之中发现了一只白瓷杯。扫视的时候,突然把目光撤回并聚集到它的身上。无比高雅优雅并且淡雅的白瓷杯,上面还有非常自然清新的小雕饰、彩绘纹路,只觉得这个杯子是那么地似曾相识,拿在手里就好像从指尖、掌心中生根发芽了一样。当时没有听见导购小姐热情的介绍,只是马上告诉她我要买下这个杯子。拿着这样一只白瓷杯出了小店的门时,心中无比畅快和欢喜。曾试想了无数种和它在一起的场景。睡觉时它在旁边一道安眠,清晨一起睁开眼看看窗户透过的阳光、听听外面悦耳的鸟叫或者真实幸福的小贩叫卖声,看书的时候用它沏茶然后放在旁边闻着香气,无聊的时候仔细地清洗它并且把每个*细小的地方都洗过一遍……但是实际上这些都没有发生,因为在回家之后,就在把它放进哪一个抽屉里,去厨房转了一圈回来之后,我就忘记了它。
不久之后偶然打开那个抽屉时,又重新看见了它,想起了所有的事,想起了自己那样**的心情和状态,顿觉故人重逢一般,内心又满是欢喜。把它拿在水龙头下面冲洗准备泡茶时,它突然裂开了一道缝,就像伤口,然后我的心也紧跟着疼了一下。我吃惊并且沉默地看了一会,后来决定将之丢弃,因为即使不这样,我也想它迟早会变成一堆碎片。我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告别,但我至今仍然常常想起它。并且我从没有后悔将它扔掉,感情有过,事情有过,心情有过,该有的事情全部发生了,这个旧物的全部使命得以终结,离开与不离开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关系。陪伴的时候,无所谓去计算长短,日日月月年年又有什么区别?这过程自始至终没有任何遗憾,只是我惊异,一面之交竟可以印象深刻,一日的时光什么时候变得这样漫长。
对旧物,也要和对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人一样,要保持真实和坦白,要倾心,要赤诚没有欺骗。这样发生的事情,才会成为我们在*真实状态下记忆*深刻的旧事。
很长时间以来,自己容易被这样或者那样的事情困扰着。旧,可以代表自己生命曾经的气息,于是就发现,自己有过的全部,都能够在旧物之中找到那时的气味,能够在旧事之中回想起当时的错觉。问题,都会存在于经历过的时间之中,即便有时候来源于不明的想象和担忧,那想象和担忧也是源于过去和已知。所以,对于旧的贪恋,从来不能说是完全美好的。正像许多其他的事情一样,在获得一些痕迹、气味、印象、念想的时候,在获得由那些而带来的安慰与**感的时候,我们决不能逃脱应有的担当。这担当,不仅仅源于对自己的正视、对问题的面对,它像一个沿着江河逆流而上的人感觉到的阻力和困难一样。
生活中,所有的人都需要给自己找到支撑点,用它来维系生存、维系信念和遐想。而一个人推动了支撑点的时候,也便是他*需要恋旧的时候。他会希望从一切与旧有关的东西中找到一些证据,去证明自己某时某地的状态,去证明有关自己生活的印象。那个时候,人会对自己当下的情况发出质疑,所以他们半信半疑、不信不疑,到后来还可能既信又疑。
慢慢地,自己便不再尝试去寻找解决那些问题的途径了。且不说自己的变化无常,就单单是问题的存在,也是无章可循的。世间万物的运行所遵循的规律与章法,人无法理解和改变,所以我们看到的大多数是变数,而非定数。贪��旧,此时的我,即是一个在天刚微明时分上路的人,循着自己默念的规则,一路朝前走去,脚下的路是早已走过了的。在这路上,他面临无数的问题和困扰,承担黑白交界的混沌和迷茫,直到天空彻亮的时候,才从梦中醒来,看见生活依然是那样的生活,依然还有那么多等待自己去做的事情。
对于旧的把握和欣赏,是需要时间的,因为那样一种心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安然恬淡的回味,是一种冷静决绝的自视,是一种放慢了自己的步伐与时光进行的一次漫谈,是一种有勇气脱离周遭繁芜迅速的时代而对自己的过去的一次抚摸和检阅。而且,重新回归于旧时,将会一面是彻悟一面是担当,它也一样需要时间赋予人足够的灵性和意志去面对和承担。
渐渐随着对旧事旧物的感情日日加深,越发感觉到了记录的重要性。很长一段日子里,即使直到现在,我一直认为写作*为原始的意义和概念便是记录。记录来源于人对自我状态的追寻和想念,人们的过去又统统存在于旧事旧物之中。所以自己慢慢发现当记录与恋旧对等时,便能够感觉到,生命的过程仿佛呈现在日光之下,从过去到现在,生命本身就成了旧的载体,斑驳沧桑,却始终都是*为贴近自己以及真相的。
也会时常想起来自己有多久没有写作了,那样一段时光仿佛静音了,一丝不苟地流淌却仅余下断续的画面。写作或者其他的创作好像可以充当旁白的部分,日子是放给自己看的电影,所有的话语都是自说自话而已。
说是会有大段的时间,一个字都写不出来。打开厚皮笔记本,看见上次写作停止时的字,手中握着笔却写不下去。更多用的是电脑,因为它快得多,而且易对文字编改。所有写的东西都存在一个记事本文档里面,有新的要写的则回车数行继续写。即使是面对着电脑,以及打开的那个文档,竞也无话可说,一个字也不想写,彼此静默对峙。不愿意做勉强的事情,索性中止。因为一个人,是绝不可能每个时间都有东西要写的,即使他有可能无时无刻不有话要说。
在无法写作的时候,会做一些细小而需要专注的事,比如阅读,修剪花枝,去**市场仔细研究商品而后选出需要带走的,去音像店读一些CD背面的歌名或者字句。有时会检讨自己有多久没有写了。没写,便丧失了一部分探讨某些事物的可能性。但这无可回避。
写出来的作品,对于读者来说,可能是新作。对于写作人来说,却不存在新作的概念,永远不存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文字就是一种力量的跋涉,从此方到彼方的渡。它无法被人所占有和禁锢,而终点所在的彼方,常常是人的过去。新作写出,也就是心中某种力量的完全脱离。它来自你的心中,却以脱离作为终结和完满。文字的全部意义,也就在于不断地消失与无尽的寻找。它所表达的内容,无人可以定论,因为人人都可以在其中看到自己内心的某些真相,与旁人无关。好的作品,肯定是一种媒介或者一个容器,读者借助它看见的归根结底是自己心里的东西。
又见这篇新作即将完成,它所携带的那些力量便与我分离,开始面对未知的前方,开始接受抵达内心的孤绝或回望的快乐与茫然。所有这些,需要写的人与读的人都坦诚纯粹,就像对旧物,对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人一样,要真实、坦白、倾心,要赤诚没有欺骗。
自己无法预料又一篇新作的光泽会是什么样子。
再读,也不过都是旧的句子。
(本文系“特莱米雅杯”第十届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的初赛作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