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写作。
**节 大纲解读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2007年出版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大纲(2006修订版)》(以下简称《大纲》)对四级写作部分提出了具体要求:写作选用考生所熟悉的题材;考生根据规定的题目和所提供的提纲、情景、图片或图表等,写出一篇不少于120词的短文;写作要求是思想表达准确,意义连贯,无严重语法错误;考试时间为30分钟。
考纲中规定写作部分考核的技能包括:
(1)思想表达:表达**思想,表达重要或特定信息,表达观点、态度等;
(2)篇章组织:围绕所给的题目叙述、议论或描述,突出**,连贯地组句成段、组段成篇;
(3)语言运用:运用恰当的词汇,运用正确的语法,运用合适的句子结构,使用正确的标点符号,运用衔接手段表达句间关系(如对比、原因、结果、程度、目的等);
(4)写作格式:运用正确的、符合英语表达习惯的写作格式。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写作部分要求考生达到《教学要求》中的一般要求,即“能完成一般性写作任务,能描述个人经历、观感、情感和发生的事件等,能写常见的应用文,能就一般性话题或提纲在半小时内写出至少120词的短文,内容基本完整,用词恰当,语意连贯。能掌握基本的写作技能。”
第二节 评分标准
一、评分原则
改革后的写作部分在四级考试中占15%,但是在阅卷时,仍然按照15分的标准进行评分,*后再换算成710分的标准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作文部分不是自由作文,而是有控制的作文,对考生写什么内容有比较明确的要求,用各种明确的方式(如提纲、图表、关键词等)加以规定,但是提纲常用中文给出,以避免考生将提纲中的文字直接抄录进作文。采用有控制的作文也有利于提高评分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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