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请毓芳同云霖看电影。毓芳却邀了剑如来。我气得只想哭,但我却纵声的笑了。剑如,她是够多么可以损害我自尊之心的;我因为她的容貌,举止,无一不像我幼时所*投洽的一个朋友,所以我竟不觉的时常在追随她,她又特意给了我许多敢于亲近她的勇气,但后来,我却遭受了一种不可忍耐的待遇,无论什么时候想起,我都会痛恨我那过去的,已不可追悔的无赖行为:在一个星期中我曾足足的给了她八封长信,而未曾给人理睬过。毓芳真不知想的哪一股劲,明知我已不愿再提起从前的事,却故意要邀着她来,像有心要挑逗我的愤恨一样,我真气了。
我的笑,毓芳和云霖是不会留意这有什么变异,但剑如,她是能感觉得;可是她会装,装糊涂,同我毫无芥蒂的说话。我预备骂她几句,不过话只到口边便想到我为自己定下的戒条。并且做得太认真,怕越令人得意。所以我又忍下心去同她们玩。
到真光时,还很早,在门口又遇着一群同乡的小姐们,我真厌恶那些惯做的笑靥,我不去理她们,并且我无缘无故的生气到那许多去看电影的人。我乘毓芳同她们说到热闹中,我丢下我所请的客,悄悄回来了。
除了我自己,是没有人会原谅我的。谁也在批评我,谁也不知道我在人前所忍受的一些人们给我的感触。别人说我怪僻,他们哪里知道我却时常在讨人好,讨人欢喜,不过人们太不肯鼓励我去说那太违我心的话,常常给我机会,让我反省到我自己的行为,让我离人们却更远了。
夜深时,全公寓都静静的,我躺在床上好久了。我清清白白的想透了一事,我还能伤心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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