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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赔还是不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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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赔还是不该赔

  • 作者:华山
  • 出版社:长虹出版公司
  • ISBN:9787800631429
  • 出版日期:2005年04月01日
  • 页数:239
  • 定价:¥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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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800631429
    • 作者
    • 页数
      239
    • 出版时间
      2005年04月01日
    • 定价
      ¥16.00
    • 所属分类
    文章节选
    被保险人在被通知“复检”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一、导语在投保人身险时,保险人通常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因为任何保险人对某个具体的保险标的只能承保其可能发生的风险,不能承保其必然发生的风险。这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需要。如果被保险人投保前就有病,保险人是不能承保的。因此,体检对于被保险人来说,是投保前的必经之道;对于保险人来说,体检结果是决定是否承保的重要标尺。如果保险人暂收了投保人的保费,被保险人在体检时被发现有病并被通知在一定时期“复检”,而在这期间恰遇“出险”,那么保险人是否负保险责任?请看此案:
    二、案情
    1998年2月底,B某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长寿险并附加意外伤害险各10万元。保险公司于同年3月初接受其申请,同时向其暂收保险费3000多元。3月中旬,B某在体检时被发现正患急性肝炎,保险公司故未予立即承保,通知其一个月后复检。3月下旬,B某外出遇车祸身亡,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2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从保护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利益出发,在投保人先交付保险费而发生应予赔偿或给付的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应当负保险责任。但实行该原则必须以保险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若双方意思表示没有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则尚未成立,以上原则的适用也就无从谈起。在B某尚未复检、保险公司也未签发保单之前,很难认定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且保险公司通知B某复检,其本身就是一种尚未同意承保的意思表示。因此法院判决:驳回B某受益人的诉讼请求。
    三、点评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买保险实际上是一个保险合同订立的过程,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我国《保险法》第13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可见,合同的成立��括两步:一是要约,二是承诺。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要求,属于**步即要约;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属于第二步即承诺。这两步哪一步也不能少,二者构成一个完整统一的整体。要约如获得承诺,意味着订约双方对合同的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如果保险公司对投保申请只是部分同意,或者是附有条件地接受,那么,该行为表示并非完全承诺,而是提出了新的要约即反要约。合同如果只是停留在要约、反要约阶段,其显然没有依法成立。
    被保险人B某在被通知“复检”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是否应负保险责任,当时双方认识不一:受益人认为,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以投保人支付保险费为代价,换取保险人对风险的承担。投保人一旦支付了保险费,表示保险合同不仅成立了而且保险人应开始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则认为,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本公司在承保过程中发现被保险人B某患有急性肝炎,并未立即予以承保,而是通知其一个月后复检,这表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要约尚未同意,而是提出了反要约,保险合同并未依法成立,因此,对于合同成立前发生的事故,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在要求被保险人复检期间、被保险人在收到保险单之前出险,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保险责任?保险实务中一般区分情况,分别处理:对于伤害保险,在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签发保单之前出险,通常的做法是将保险期限追溯至收取保费次日的零时起,保险公司予以赔付;但若被保险人对自己的职业未告知,属拒保者应拒付,属加费承保者则应按比例给付。对于人寿保险,则首先判断被保险人是否符合承保条件,若需加费承保、延期承保、不予承保或提出复检的反要约,则属于责任免除,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若被保险人符合承保条件又不存在责任免除的情形,保险公司则予赔付。
    四、启示
    保险合同成立的要件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此之前,投保人不要轻易交纳保费,保险人更不要轻易收取保费,如要收取则应与对方签订一个书面约定,明确有关具体事项,特别是对不符合承保条件需作进一步检查或需提高承保条件的则更应如此,否则,容易留下后遗症。本案之所以发生的一令重要原因,就是投保人交付了、保险人也暂收了保险费而没有明确有关具体事项。P1-3
    目录
    上篇:人身保险部分
    1.被保险人在被通知“复检”期间出险保险公司是否赔偿?(1)
    2.在迟延签发保单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赔不赔?(3)
    3.保险人收了保费但未签发保单保险合同成立生效了吗?(5)
    4.指定了受益人的保险金算不算遗产?(8)
    5.法院能扣押受益人的保险金冲抵债务吗?(10)
    6.保险费能不能用以清偿投保人的债务?(12)
    7.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保险金该谁领?(14)
    8.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应由谁领取?(16)
    9.一受益人杀害了被保险人另一受益人可否领取保险金?(18)
    10.未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如何给付?(20)
    11.立遗嘱可以变更保险受益人吗?(22)
    12.小伙子身故为什么保险金被其女友领走了?(25)
    13.婚姻不合法保险受益人能否领取保险金?(26)
    14.离婚后的母亲能继承已故儿子的保险金吗?(28)
    15.“共同灾难”者的保险金该给谁?(30)
    16.保险责任期内患病责任期外**的费用能获赔吗?(32)
    ……

    下篇:财产保险部分
    41.承保起始时间应以投保单还是保险单的记载为准?(87)
    42.保险合同订立后还要不要继续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89)
    43.保险合同成立了但未交保费出险后保险人能赔偿吗?(91)
    44.所有权转移了保险利益是否随即丧失?(94)
    45.在投保过程中出险保险人会赔偿吗?(96)
    46.因投保人过失导致事故发生保险人该不该赔?(99)
    47.属不属于保险责任*后应该由谁说了算?(101)
    48.因为“同情心”而赔付合法吗?(103)
    49.保险标的无人看守被盗保险公司赔不赔?(105)
    50.保险标的存放位置不对出险后保险人会赔偿吗?(107)
    51.企业受让未经批准出险后保险人赔不赔?(109)
    52.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是定值保险合同还是不定值保险合
    同?(111)
    53.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权的保险人可以不
    赔吗?(113)
    54.被保险人向第三者索赔的时效过了还可不可以向保
    险人索赔?(116)
    55.“通融赔付”后保险公司能获得代位求偿权吗?(118)
    56.电线杆被风刮倒致人触电死亡保险人负不负责赔
    偿?(119)
    ……
    编辑推荐语
    因为保险理赔当事人双方闹翻脸打不打官司?如何索赔或赔付?怎样起诉和应诉?个中大有讲究。
    本书摘取了经法院判决后的100个保险疑难案例,特聘专家分析利弊、点评得失,对读者而言,其参考和实用价值不言而喻。
    金融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它对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又是新兴的第三产业,有许多新特点需要研究、新问题需要解决。市场经济是法律经济。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保险市场,必须有法律的保障,这是毫无疑问的。本书从法律的各个角度,谈了对疑难赔案的处理,很意义。但我们不可因此而忽视另外一个问题,即道德包括诚信的作用,因为法律也不是**的,再好的法律也有文字未能言明之处,再好的体制也有设计不可尽美之时。如果单纯地依赖法律,保险市场也难以真正建立和完善起来,因为道德包括诚信有着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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