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音乐的性质 音乐不是像文学那样直接运用语言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思想感情的,也不同于美术作品那样具有明确的形状、色彩等可视性。概括地说,音乐是一门听觉的艺术,它通过在时间中展开的音响,以表演的方式来塑造形象和表现人们思想感情的。它有着四人不同于其他门类艺术的主要特点:
(一)音乐是"听觉的艺术"。从艺术形象的感知方式来判断,欣赏音乐必须运用人的听觉器官才能进行。也就是说演唱或演奏所产生的音响,要形成声波传送到人的耳朵里,使听觉器官有所感受,人们才能领略到音乐艺术的美。离开了听觉的运用,当然就谈不上什么音乐艺术的产生、传播和鉴赏。 (二) 音乐是"时间的艺术"。从艺术形象的展示方式来判断,构成音乐的乐音是由发音体的振动产生出来的,是呈动态的形式在时间中展开和完成的。也说是说由有组织的音乐所构成的音乐,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才能展示它的全貌。没有一定时间的保障。就难以搞清楚音乐艺术形象的存在。 (三)音乐是"表演的艺术"从艺术形象的塑造方式来判断,音乐必须通过表演的手段才能为人们所感知。也就是说音乐作品必须通过演唱或演奏的二度创作,才能塑出特定的艺术形象,产生感人的艺术效果,在表演过程中,表演者往往要对音乐作品作出自己的解释,这是一种艺术的再创造。 (四)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和其他门类的艺术相比较,特别擅长抒发人们的内心情感,擅长于用有组织的音乐去扣人心弦,感人肺腑。音乐艺术的形象性不同于造塑艺术或语文艺术那样具有确切的含义,然而它能迅速、强烈地激发人的情感,引起人们对生活情景的联想,具有强大的情感表现力。音乐能表达出任何语文或文字所不能表达的"心灵状态"。 音乐运用人声和乐器声音为手段,使用节奏,音调、曲式、和声、复调、配器等表现手法,将乐音组织成动人的音乐语言。 旋律是音乐的灵魂,是音乐艺术构思的主要载体,是塑造音乐形象的主要手段。旋律也叫曲调,它是由节奏和音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组成的。任何音乐都要以特定的旋律为基础来构成。在旋律里,各个时值不同的乐音按照一定的节拍,形成在一定强弱关系的节奏,这些时值不同的乐音,这有着高低不同的音高,形成了以音调为特征的旋律线,体现着围绕主音而形成的某种调式的特征。 曲式是音乐艺术的结构形式,如同文学作品有着章、节、段、句一样。音乐作品也有着乐句、乐段,并进而构成为多种类型的乐曲。要理解和分析音乐作品,就应当懂得这些音乐结构的形式-------------曲式。 和声、复调、配器是丰富音乐表现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写作多声部音乐的主要手法。在主调音乐中,主要是采用和声的手法即通过和弦的运用(协和的与不协和的),来丰富与衬托主旋律的,在复调音乐中,主要是采用对位的手法,写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既相互协调配合又具有独立意义的旋律,来丰富音乐表现力的,配器则是运用各种乐器的不同音色,以及人噪的独特色彩,进行组合,对比与变化,从而丰富音乐的音响效果。 音乐作品及其演出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煤。声乐部分可以按人声类型分类,分为女调音、女中音、女低单 、男高音、男中音、男低音、以及童声、可以按演唱形���,分为独唱、齐唱、重唱、表演唱、小合唱、混声合唱等形式,还可以按歌曲的体裁,分为颂歌、进行曲、抒情歌曲、舞蹈歌曲、劳动歌曲、叙事歌曲等体裁,我国民歌又可分为号子、山歌、小调等品种。器乐部分可以按乐器种类,分为键盘乐器、弓弦乐器、木管乐器、铜管乐器、打击乐器,以及各种民族乐器等等。可以按演奏形式,分为独奏、齐奏、重奏、合奏等形式,还可以按器乐作品的体裁,分为练习曲、进行曲、舞曲、序曲、组曲、幻想曲、狂想曲、随想曲、奏鸣曲、协奏曲、以及交响诗、交响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