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金融衍生证券
金融衍生证券是由基本证券衍生而来的有价证券。上面介绍的债券、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都属于基本证券。金融衍生证券是金融创新的产物,其目的是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对金融工具的**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不同要求。下面介绍两种主要的金融衍生证券——金融期货和金融期权。
一、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是指以金融工具作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合约上承诺在未来特定日期或期间内,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特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
一份标准的金融期货合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内容和条款:(1)交易品种;(2)交易数量和单位;(3)*小变动价位,报价须是*小变动价位的整倍数;(4)每日价格*大波动限制,即涨跌停板;(5)合约月份;(6)交易时间;(7)*后交易日;(8)交割时间;(9)交割标准和等级;(10)交割地点;(11)保证金;(12)交易手续费。
金融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标准化的合约。期货合约的交易品种、数量、质量、等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条款都是既定的,合约是标准化的,合约买卖双方只需关心合约的价格就可以了。**个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是1865年由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推出的。合约的标准化大大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加快了交易的速度。
(2)在交易所内交易。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其价格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同时,期货合约的履行由交易所担保,不允许私下交易。
(3)可以对冲交易。期货合约可通过对冲平仓了结履行责任,而不必像现货交易那样,一定要进行实物交割。买卖合约的交易者可以在规定的交割日期前任何时候通过数量相同、方向相反的交易将持有的合约相互抵消。
根据期货合约标的物的不同,可将金融期货分为三大类:
(1)利率期货。它是以某种固定收益证券为标的物的合约,市场利率的变化是影响合约价值的主要因素,具体有短期国库券期货合约、欧洲美元期货合约、中长期国债合约等。 清华大学出版社约我主编一部《证券投资学》,我想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因为:**,恰逢《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表,文件指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证券市场是中国“从全局和战略出发作出的重要决策”,“各地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树立全局观念,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可以肯定,将会有更多的入学习、研究证券市场和证券投资,因而急需理论联系实际的高质量教材。第二,我在复旦大学已带教过几十名硕士生和18名博士生,方向就是“金融产业与证券投资”,因此对一些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问题有较多、较深的思考。第三,受学校委托,我一直在给研究生、大学生讲授《证券投资学》、《金融市场学》等方面的课程,故对于《证券投资学》这门课的**、要领有所理解,能较好地进行取舍。第四,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实践者,十多年来我一直与中国证券市场几千万投资者在一起同甘苦、共患难,能较多地理论联系实际地去观察研究,有较深的领悟。因此,我欣然接受了主编这本书的任务,并和众教授、博士们在两年多时间里全力以赴,在学习、研究、参考了多本教材及文献的基础上,一切从教学出发,再三考虑,精心编撰。参加本书编撰的专家学者为谢百三、倪勇、赵明勋、焦巍巍、陆梅婷、王巍、王黎明、曾鸣晓、许弘林、王香双、丁燕玲。范龙振、杭行两位教授对本书的部分章节作了认真审阅。孙成刚、郭飞舟、龙云、沈艳、沈文莹、孙雯、陈小明、汪军红、王喆等同志也为本书付出了不少辛劳,作了很多协助工作。大家齐心协力,努力拼搏,历经两载多,终于成书。我坚信本书一定能够受到学术界专家学者、教学界老师与同学们以及我国几千万证券投资者的欢迎。
本书的出版还要感谢清华大学出版社胡苏薇副总编和吴颖华编辑的关注与努力,在此深表感谢。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不少教材及相关书籍,在此,我们也对这些书籍的作者一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