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1物业管理函的性质 物业管理函适用于不相隶属的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或向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一种公文。物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工作联系也可采用物业管理函这一文种。
物业管理函的使用范围广泛,涉及各方面的公务联系。
4.6.2物业管理函的种类
按照公务的重要性,物业管理函可分为以下2类:
(1)公函用于商洽、询问、答复工作中比较重要的问题或请求主管部门批准某项事宜。公函属于正式公文。
(2)便函用于询问、答复、联系一般性公务事宜。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
此外,按使用性质,物业管理函���分为去函和复函2类。
4.6.3物业管理函的写法
1)公函的写法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等。下面仅介绍标题与正文。
(1)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或是由事由、文种组成。如:去函:《关于改变××小区电网的函》;复函:《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如何支付、解决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及各项活动经费的请示的复函》。
(2)正文一般包括3层:
①简要介绍写作缘由,点明背景材料。
②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
③结语提出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特此函告”、“此函”、“特此函复”等。 中国内地的物业管理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步,经过20多年的磨砺,今天已经发展成为一个拥有2万多家企业,230多万从业人员,在大、中城市占GDP总值2%左右的一个生气勃勃的朝阳行业。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今天生活在大、中城市的人们,已经离不开物业管理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还将进一步深入到全国中、小城镇的居民小区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行业的发展引发对物业管理专门人才的强烈需求。以培养人才为己任的高等院校,尤其是高等职业院校,用极大的热情关注着物业管理这一新兴行业的发展,纷纷开设物业管理专业。20世纪90年代中期,广州、深圳、重庆等地建立了物业管理专门学院,争先为物业管理行业培养和输送各类应用型人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匮乏的矛盾。许多教育工作者、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在百忙之中编写出版了物业管理专业高等和中等教育的多种教材和专著,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物业管理专业教育的急需。
由于物业管理专业在我国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对物业管理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虽有一定进展,但尚未形成完善的物业管理学科体系。各类物业管理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教学大纲正在制定,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陆续出台。在新的形势下,编写出版一套《高等职业教育物业管理专业系列教材》,以适应物业管理专业教育迅速发展和不断提高的需要,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