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你要是真的想听我说,首先希望知道的大概是我在哪里出生,我那该死的童年是如何度过的,父母在生我以前都干些什么,还有像这样的一堆大卫·科波菲尔式废话。但说实在的,我无心对你讲述这一切。**,这种事让我十分讨厌;第二,我如果议论父母的私事,他们两个一定会大发雷霆。对这种事,他们*���发火,尤其是我父亲。他们为人很好——我根本不愿意讲他们的坏话——但他们的脾气确实十分暴躁。何况,我也并非想讲述他妈的我整个自传。我要向你讲述的不过是我在去年圣诞节之前过的那段可笑的日子,后来我的身体非常虚弱,必须离家来这里疗养一段时间。我把这些事情都对D.B.说了,他是我的哥哥,在好莱坞。那里距我现在这个简陋的住处很近,因此他经常来这儿看望我,差不多每个星期天都来,我要在下个月回家,他准备自己开车去送我。他不久前买了一辆“美洲虎”,是英国小轿车,一个钟头能驶大约二百英里,买这车用去他差不多四千块钱。观在他非常富有。本来他没有多少钱。以前在家时,他不过是一位很平常的作家而已,写了本**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这本书中*精彩的一篇便是《秘密金鱼》。讲一个小孩怎样不愿意让任何人观看自己的金鱼,由于那鱼是他用自己的钱买的。这个故事极为感人,几乎把我搞得神魂颠倒。现在他进入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D.B.。我*讨厌的就是电影。你在我面前*好连提都别提。
我想自我离开潘希预科学校那天开始说。潘希这所学校位于宾夕彳去尼亚州埃杰斯镇。你或许听说过。或许你起码见到过广告。他们好像在上千家杂志上登过广告,都是一位神气的小伙子骑在马上跳篱笆。就像在潘希除去比赛马球以外就无事可干一样。实际上我在学校周围连一匹马的影子也不曾看到过。在这张跑马图下面,都是这么写的:“自从一八八八年开始,我们便将孩子培养成出色而有智慧的青年。”这都是胡说八道。潘希与其它学校没有什么不同,并没有培养出任何人材。并且在那儿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出色而有智慧的人。也可能有几个,但他们大概在入校的时候就是那种人。
啊,那天刚好是星期六,要和萨克逊·霍尔中学比赛橄榄球。和萨克逊·霍尔的这次比赛被视为潘希附近的一件大事。这是年内的*后一场球赛,假如潘希赢不了,看来大家肯定会自杀。我记得那天午后大约三点,我爬上很高的汤姆森山看球赛,站在那门曾经在独立战争时用过的混账大炮一边。由这儿能看到整个赛场,能够望见两队人马四处冲杀。看台上的情景尽管无法瞧清楚,但你能够听到他们的吆喝声,一片震耳欲聋的喊声为潘希加油叫好,因为除我之外,几乎整个学校里的人全在球场上,然而为萨克逊·霍尔加油的声音却难得听见,由于来客地比赛的球队,拉拉队的人一般都很少。
橄榄球比赛中一直都难得看到女孩子,只有高年级学生才能带着女孩子前来看球。这的确是一所阴森恐怖的学校,不论你站在哪个角度看它,我总希望自己身边起码不时地能看到几位姑娘,即便只看到她们在搔胳膊、擤鼻涕,甚至在傻乎乎地笑。赛尔玛·瑟摩尔——她是校长的千金——总是过来看球,但是像她这种女人,确实无法使你产生太大的兴趣。实际上她为人很好。有一回我和她一同由埃杰斯镇乘公共汽车外出,她坐在我身边,我们两个尽情地交谈起来。我很喜欢她。她鼻子很大,指甲早就掉光了,看上去似乎在淌血,胸前装了两只假奶子,朝各个方向直挺,但是你看到以后还是会认为她很可爱。我对她感兴趣之处,是她向来都没有肆无忌惮地吹捧她父亲多么了不起。或许她明白他只是一个装腔作势的无能之辈。
之所以我要站在汤姆森山上,没有去下面看球,是由于我刚刚和击剑队一同由纽约回来。我还是这个击剑队的可怜领队。太了不起了。我们早上动身去纽约和麦克伯尼中学进行击剑比赛,但是此次比赛取消了。我们将比赛时用的剑、装备以及一些其它的东西统统丢到了他妈的地铁上。这件事不完全是我的错。我必须不停地起身看地图,便于知道在什么地方下车。*后,我们不到吃晚饭时间,在午后两点半就已经返回了潘希。坐火车回来的路上,队里没有一个人理睬我。说起来,这倒蛮有意思的。
我没有去下面看球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我得去向历史老师老斯宾塞道别。他患着流感,我想在圣诞假期开始以前再也不能同他见面了。他留了一张便条给我,说是想在我回家以前再见我一面。他明知我此次离开潘希以后就不会再回来了。
我差点儿忘了对你说这件事。他们将我从学校开除了,圣诞假期以后就不让我回来了,因为我四门功课没有及格,又不愿意努力学习。他们总是告诫我,让我努力读书——尤其是过了半个学期,我的父母来学校和老瑟摩尔谈了话之后——但是我一直没有把它当回事,因此我就被开除了。他们在潘希开除学生是常有的事儿。潘希在教育界名声相当不错,这一点儿没错。
啊,那是在十二月,天气冷得就像巫婆的奶头,特别是在这混账小山顶上。我只穿着一件晴雨两用的风衣,没有戴手套之类的。上周,不知谁从我屋里把我的骆驼毛大衣偷走了,大衣兜里还装着我那副毛皮里子的手套。潘希到处都是贼。很多学生家中都是非常富有的,但是学校中依然全是盗贼。学校越是**化,里边的贼就越多的是——我这是说真的。啊,我那时候纹丝不动地在那门混账大炮一边站着,观看着下边的球赛,冻得我够呛。不过我并没有一心一意地看球。我迟迟不肯走的真正原因,是要和学校默默告别。以前我也从一些学校和一些地方离开过,但我在离开时自己竟然毫不在意。我不喜欢这种事情。我对于悲痛的离别或者不愉快的离别都无所谓,凡是从一个地方离开,我都希望自己明明白白地离开。否则,我心中会很难过的。
算我运气不错。突然我想到了一件事情,使我意识到自己他妈的快要离开这里了。我忽然想到在十月份,和罗伯特·提契纳尔及保罗·坎贝尔如何一块儿在办公大楼前玩橄榄球。他们两个都是很好的小伙子,特别是提契纳尔。那时候恰好是在吃晚饭以前,外边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但是我们还在玩球。天愈来愈黑,黑得连球都快看不到了,但我们仍然不愿意放弃,*后不得不屈服了。那个教生物的老师,赞贝希先生,由教务处的窗子里面伸出头来,让我们到宿舍去吃晚饭。如果我运气不错,能够在关键时刻想到这种事情,那就能很好地做一番告别了——起码有足够的时间可以做到。所以我刚刚有了那种感觉,便立即转身跑向另一个山坡,朝老斯宾塞家里跑去。他不在学校里住,他在安东尼·韦恩住。
我马上跑到大门前,接着稍稍歇了一会儿,喘了口气。我气短,对你说实话,我吸烟吸得很厉害,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也就是说,我以前吸烟吸得非常厉害。如今他们要我戒了。另外一个原因,我只是去年一年就长了六英寸半。正由于这样,我差点儿患了肺病,如今离家到这里来进行他妈的检查**什么的。实际上,我身上并没有什么病。
啊,我歇了片刻之后,便穿过了二○四大街。天气寒冷得就像在阴曹地府,我险些跌倒在地,几乎都不清楚自己为何要这样跑——我想也许是由于一时兴奋。跑过马路之后,感到自己像迷了路一样。那是一个混账下午,天气特别阴森,没有太阳,在每次走过马路以后,你都会产生一种像是迷了路的感觉。
我刚到老斯宾塞家门前,就用力地摁铃。我确实冻得够呛,耳朵特别痛,手指头无法动弹。“哎,哎,”我简直叫了起来,“快点儿开门啊。”终于,斯宾塞老太太过来开门了。因为家中没佣人,每回都是他们亲自前来开门。他家没什么钱。
“霍尔顿!”斯宾塞太太说道,“看见你太开心了!请进,亲爱的!你大概冻坏了吧?”我认为她确实很愿意见到我。她喜欢我。起码我是这么认为的。
嘿,我几乎是立刻就迈进了屋。“您可好,斯宾塞太太?”我问,“斯宾塞先生怎么样?”
“我帮你把大衣脱下来吧,亲爱的。”她说。她没有听到我问斯宾塞先生的话。她的耳朵有点儿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