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王洛克菲勒
在19世纪后半叶到20世纪前期,约翰·D·洛克菲勒(John D.Rockefeller)曾经是风云一时、名震遐迩的石油大王。他创立的标准石油公司大“家族”,不仅控制了美国石油工业,而且把“触角”延伸到了世界各个角落。这里讲讲他的故事。
自幼精明
约翰·D·洛克菲勒,1839年7月8日出生在美国纽约州一个名叫里奇菲尔德的小镇上。父亲威廉-艾弗里·洛克菲勒有一个不大的农场,但他不干农活,在外地做杂货买卖,做过木材生意。1848年,威廉(外号“大比尔”)因涉嫌强奸女佣人和与三个盗马贼有牵连而出逃在外,靠当“江湖郎中”行医骗钱为生。
小约翰自幼学习父亲的“生意经”。8岁那年,他偶然发现树林里有个野火鸡窝,窝里有不少小火鸡,他等老火鸡离窝以后,把一窝小火鸡抱回自己的房间去喂养,到感恩节的时候,把它们卖掉,把赚回来的硬币存在自己的瓷扑满里。
11岁那年,父亲逃亡出去了,家庭农场需要劳动力。约翰是长子,理所当然要为家里干农活。但是他把自己当作他父亲的雇工。在土豆田里干活,每小时按3角7分计价。他每干**活就在自己的账本上记一笔,将来要同父亲结算。
不仅如此,他把自己积攒起来的50美元,放贷给了附近的农民,年利息按7.5%计算。他心里有数,一年后可以拿3.75美元利息。1853年,约翰15岁,由于父亲行医赚了一些钱,全家搬到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市郊区的斯杜比尔小镇。约翰则在克利夫兰市里上中学。l855年,他高中未毕业就离开了学校。他很明白:他没有可能上大学,不如早点找个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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