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结构的功能
2.1.1结构的功能任何建筑结构都是为了满足所要求的功能而设计的。建筑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一般按50年考虑),应满足下列功能要求:
(1)**性即要求结构能承受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时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以及在偶然事件发生时和发生后,仍能保持必需的整体稳定性。
(2)适用性即要求结构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例如不发生过大的变形或振动,以免影响使用,也不发生足以令用户不安的裂缝。
(3)耐久性即要求结构在正常使用及维护下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例如混凝土不发生严重的风化、脱落,钢筋不发生严重锈蚀,以免影响结构的使用寿命。
2.1.2结构的可靠性
结构的**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总称为结构的可靠性。即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这里所说的“规定时间”,一般指基准使用期,即50年;“规定的条件”,一般指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条件,未考虑人为的过失。
结构可靠性的定义概念外延显然比**性大,结构可靠度则是可靠性的定量指标。《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对可靠度的定义是:“结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概率。”故结构可靠度是可靠性的概率度量。 本书系职业技术教育建设类专业系列教材之一,是在原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建筑结构》教材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全书共21章,分为上、下两册。主要内容为:建筑结构设计方法;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和钢结构。
《建筑结构》(上册)主要内容为:绪论,建筑结构荷载,极限状态设计法,混凝土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钢筋混凝土结构受弯构件、轴心受力构件、偏心受力构件、受扭构件的承载力计算和构造,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裂缝宽度和挠度计算,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设计计算和构造要求,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单层工业厂房,多层框架结构房屋等。
本书系根据我国《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3-2001)等各种结构设计规范的*新版本编写的,并采用了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