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是建设部为控制室内环境污染建章立制重大举措中的一项基础规范,2000年8月初,委托河南省建设厅主编,具体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苏州市卫生检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河南省辐射环境监测管理站、苏州城建环保学院、南开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2001年8月在郑州组织召开了全国审查会议,由建设、卫生、质监、环保、建材、化工、林业、轻工等领域有关管理、科研、生产、设计、施工、检验方面的专家,以及知名院校的专家共同对该规范进行了全面审查。2001年11月由建设部批准、由建设部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以设计选材、材料进场检验、竣工验收指标为**,以控制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放射性氡、化合物甲醛、苯、氨以及总有机挥发物为目标,针对建筑的不同使用功能、使用对象、使用条件等,围绕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以及室外环境等可能对室内环境构成威胁的因素,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的设计、施工、验收及对建筑室内环境质量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技术依据。目前,有关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和室内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