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小半生
小半生
[1]
我又见到嘉颂,嘉颂没有变。
他真的没有变,四年了。
他还爱说:“挺好的啊。”
“挺好的啊?”他看着我,笑出一个明眸皓齿又分外赖皮的笑,还穿膝盖破个大洞的牛仔裤,还那么不加节制充满放任地瘦。要是我说嘉颂今年才二十岁,不会有人不信。
“挺好的。”我坐在他对面,把身体倾斜45度,烟伸出去,由他点着。
嘉颂没变,可四年后的我,应该已经变了。
哪里变了,我说不清楚,*明显的,也许是手上这支烟。
[2]
四年前我不抽烟,抽烟多丑。
抽烟对肺没好处,又会熏黄手指,牙齿。烟草本身腥苦,钝涩,而一枝烟的时间是多么短暂,燃烧着,矮下去,向着败兴发展,很像某种颓废的人生。
四年前,我十只手指甲剪得秃秃的,又白又透明。我的一切都看上去都那么卫生,我是一等一的好女孩。
现在,我手指上戴两只戒指。一只戴在左手食指,是某年失意之时,去国外买的黑宝石���另一只戴在右手中指,是某年热恋之时,对方送我的白钻。分手后,戒指忘记摘掉,越戴越紧,也好,算是那人偿付我爱与青春的损失。礼尚往来,我喜欢这种公平。
我拿着一根ESSE,吸纳呼出,如春蚕吐丝。韩国烟,烟身幼细,却非常经燃。烟里无一例外是焦油,尼古丁,薄荷香料,易燃品,其实就是成全一种烧毁,不会有什么特别。但ESSE的好处是,它可以令你觉得你被宠爱着,它寒凋凋的气味是个暗示,它是你的,你是它的。ESSE,爱喜,爱你所喜。
嘉颂看着我,试图从我表情里寻找到痛楚或欢悦,盯得久了,眼睛蒙上一层晶莹的壳,眨一下就泪汪汪的。我助兴地笑了,告诉他我真的挺好,没骗他。他终于放心,便从自己口袋里拿出一包本市出产的烟,很廉价的那种。我想他一定买了很多这种烟,买多的话,超市里还会送火机,所以他用的是同样廉价的塑料打火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