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法是建立在资金具有时间价值的观念上的。资金的时间价值也称为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现在的资金比将来同样多的资金具有更高的价值;或者通俗地说,现在的钱比将来的钱更值钱。资金时间价值的量是同量资金在两个不同时点的价值之差,用**量来反映为“息”,用相对量来反映为“利率”。利息从贷款人的角度来说,是贷款人将资金借给他人使用所获得的报酬;从借款人的角度来说,是借款人使用他人的资金所支付的成本。
有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之后,收益性房地产的价值就是其未来各期的净收益现值之和,该价值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以下3个因素:
(1)未来净收益的大小--未来净收益越大,房地产的价值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2)获得净收益期限的长短--获得净收益期限越长,房地产的价值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3)获得净收益的风险--获得净收益的风险越低,房地产的价值就越高,反之就越低。
三、收益法适用的估价对象和基本前提
1.���益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收益法适用的估价对象是有经济收益或有潜在经济收益的房地产,例如住宅、写字楼、旅馆、商店、餐馆、游乐场、影剧院、停车场、汽车加油站、标准厂房、仓库、农地等。它不限于估价对象本身现在是否有收益,只要估价对象所属的这类房地产有获取收益的能力即可,例如估价对象目前为自用或空闲的住宅,虽然没有实际收益,但却具有潜在收益,因为类似住宅以出租方式获取收益的情形很多,可以将该住宅设想为出租的情况下来运用收益法估价。即先根据同一市场上有出租收益的类似住宅的有关资料,采用类似于市场法的方法求出该住宅的净收益,再利用收益法来估价。但对于行政办公楼、学校、公园等公用、公益性房地产的估价,收益法一般不适用。
2.收益法估价的基本前提
收益法评估出的价值取决于估价师对未来的预期,那么错误和非理性的预期就会得出错误的评估价值。它涉及三个基本的要素:
(1)估价对象的预期收益;
(2)报酬率或资本化率;
(3)估价对象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
因此,收益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是房地产未来的收益和风险都能够较准确地量化(预测)。从这个意义上讲,运用收益法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
(1)估价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且可以用货币衡量,这就要求估价对象与其经营收入之间存在着较为稳定的比例关系。
(2)估价对象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且可以用货币衡量,这是测算折现率或资本化率的基本参数之一。对于投资
…… 房地产估价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引入我国后,已经历了十几年的时间,取得了长足发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作为一个发展迅速的新型中介服务行业,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类产权交易主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我国市场经济大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因此,强化房地产估价的教育成为一种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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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由郭斌主编,负责全书的大纲设计、总纂定稿;姬海君、宋宏担任本书副主编,协助主编做了大量相关工作。各章执笔编写者分别为:**章、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郭斌;第四章,谢明志;第六章、第七章,姬海君;第八章,廖阳;第九章,张炜;第十章,宋宏。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许多文献资料,在此谨向有关作者致以衷心感谢。同时,姜宏伟、刘军、孙克军、戚佳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力求准确,但由于水平所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广大读者不吝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