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篇
**课 普通话与现代汉语
说话并不是一件容易事。天天说话,不见得就会说话;许多人说了一辈子话,没有说好过几句……人生不外言动,除了动就只有言,所谓人情世故,一半儿是在说话里。
——朱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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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普通话的科学定义:
了解现代汉语的基本情况。
知识探究
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通用语言,是现代汉语的规范语言。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出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察,日本人向他建议中国应该推行国语教育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联系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简章中就出现了“普通话”的名称。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学者朱文熊在《江苏新字母》一书中把汉语分为“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地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
“普通话”的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几十年中一直是不明确的,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1955年10月召开的“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期间,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正式定为“普通话”,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即“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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