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告也”;“讼,争也。”诉讼就是争议一方向有权决断和处置的**专门机关提出告诉和主张,由**专门机关通过审理来解决争议的活动。诉讼的文字含义和传统概念,一方面表明诉讼的起因,即诉讼始于告诉或控告;另一方面则强调诉讼的实质,即诉讼是**专门机关解决纷争的特殊活动,是维护统治秩序的重要手段。在法律上,元代刑律《大元通制》开始以《诉讼》作为篇名,但其内容规定的是控告犯罪的有关问题,与现代意义上的诉讼含义不同。 西方,与诉讼对应的术语是“程序”,英文表达为procedure,proceeding或process,均含有活动过程、程序或手续的意思,强调诉讼具有特定的活动形式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必须遵循法定的手续、步骤、要求和方法,即诉讼的法律程序。违反法律程序则可能导致诉讼无效或产生于己不利的后果。 为了更好地适应刑事诉讼法学教学的需要,我们编写了这本《刑事诉讼法学》教材。编写过程中,我们努力做到基础性与新颖性相结合、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传统性与创新性相协调,以满足法学本科生学习刑事诉讼法学的需要,同时为法学研究生研究我国刑事诉讼法学作参考。 本教材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为基础,合理吸收国内外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新成果,详细阐述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基础知���、基本制度和基本程序,力求系统准确,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实现科学性与实用性的有机统一。 本教材编写分工如下(按撰写章节先后为序):道德 第六、七、八、十六、二十一章 刘玫第十、十一、十七、二十章 刘根菊 第十三、十八、十九、二十二章 因时间紧迫、能力所限,错误与不当在所难免,衷心希望得到广大读者的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