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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立法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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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立法制度研究

  • 作者:彭谦
  • 出版社: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811085662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294
  • 定价:¥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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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国内民族法理论研究已有二十余年,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也形成了一支专业学术队伍。中国已经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目前我们面临着在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应对发展与创新的挑战,如何应对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如何结合形势发展,实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如何通过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民族法制建设提供政策咨询意见。
    文章节选
    (一)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①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主体。它们的活动均属于地方立法。它们有权根据《宪法》、法律和上级立法机关制定的其他法律法规,制定地方性法规,并享有批准下级立法机关地方立法的权利。我国民族立法中比重较大的民族法均是由上述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除了法律专有的立法权限外,“其他事项**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我国各地方所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中有大量的关于少数民族经济的规定,可以认为是民族经济法的渊源之一。例如,《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就是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于1987年9月23日通过,并于1997年8月2日进行修订的,其中规定,对于森林资源丰富的民族乡,可以根据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持略高于一般乡的标准安排林木采伐指标,并由林农依法自主经营。再比如,1999年9月30日银川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并公布的《银川市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就属于该类规章。
    “民族法理论探索”丛书是**民族大学“985工程”中国当代民族问题战略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民族法研究**的主要研究成果,并且由**“985工程”专项经费资助出版。我们立足于将民族法学的基础理论与当前**关于民族问题的相关立法、民族政策以及民族地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际相联系,既注重理论的丰富与发展,也关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实际。在研究过程中,我们邀请了国内民族法学界较有影响的专家学者共同开展项目研究。
    国内民族法理论研究已有二十余年,有了一定的学术积累,产生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也形成了一支专业学术队伍。中国已经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理论体系。目前我们面临着在全球化、现代化背景下如何应对发展与创新的挑战,如何应对全球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如何结合形势发展,实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研究的与时俱进,如何通过推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民族法制建设提供政策咨询意见。
    目录
    引言
    **章民族立法与民族立法制度概说
    **节民族立法和民族立法制度界说
    一、民族法、民族法律、民族法规和民族规章
    二、民族立法
    三、民族立法制度
    第二节民族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民族立法的指导思想
    二、民族立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民族立法制度的地位和作用
    一、民族立法制度的地位
    二、民族立法制度的作用
    第四节新中国民族法律制度建设概况

    第二章民族立法制度的历史考察
    **节古代社会的立法制度
    一、奴隶社会的民族立法
    二、封建社会的民族立法
    第二节近代时期的民族立法制度
    一、半殖民地半封建时期民族立法
    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立法
    第三节民族立法制度演进的一般规律
    一、立法制度产生的一般规律
    二、立法制度发展的一般规律
    三、中国历史上民族立法制度的特点

    第三章民族立法主体制度
    **节民族立法主体概说
    一、民族立法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二、民族立法主体的地位
    第二节民族立法主体的发展过程及构成体系
    一、民族立法主体的发展过程
    二、民族立法主体的构成体系
    第三节民族立法主体的类型及其性质、组成和地位
    一、全国性民族法的立法主体
    二、地方性民族法的立法主体
    第四节民族立法主体制度的完善
    一、明确立法主体的宪法地位
    二、赋予较大的市的立法主体资格
    三、提高立法主体组成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明确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作为民族立法主体的职能和地位
    五、健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的主体制度

    第四章民族立法权限制度
    **节立法权限及民族立法权限概说
    一、立法权限
    二、立法权限划分的模式
    三、立法权的归属及范围
    四、民族立法权限
    第二节****机关的民族立法权限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限
    二、国务院的权限
    三、国务院各部、委员会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的权限
    第三节地方**机关的立法权限
    一、一般地方**机关的民族立法权限
    二、民族自治地方**机关的立法权限
    第四节民族立法权限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立法权限划分制度,民族自治地方应当以其
    自治权限的范围为依据来行使自治立法权
    二、增强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健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机制

    第五章民族立法程序制度
    **节民族立法程序解读
    一、一般民族立法程序
    二、特殊民族立法程序
    第二节自治地方民族立法程序
    一、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程序
    二、变通规定的制定程序
    三、评析
    第三节地方民族立法程序解析
    一、地方立法程序
    二、当前我国地方立法程序运作状况
    三、地方立法程序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节地方民族立法程序制度的完善
    一、改革与完善地方民族立法规划的编制程序
    二、改革与完善法案提出制度,保障有提案权的主体充分行使提案权
    三、改革与完善地方性民族法规的起草程序
    四、完善地方民族立法的审议程序
    五、完善地方民族立法的表决程序
    六、规范民族法规的批准程序
    七、完善地方性民族法规的公布程序
    八、改革与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批准备案程序

    第六章民族立法技术制度
    **节民族立法技术概述
    一、立法技术解读
    二、民族立法技术诠释
    第二节民族立法技术制度的缺失与完善
    一、民族立法技术制度的缺失
    二、民族立法技术制度的完善

    第七章民族立法监督制度
    **节民族立法监督解析
    一、立法监督
    二、民族立法监督
    第二节现行民族立法监督制度
    一、现行中国立法监督制度的特点及内容
    二、现行立法监督制度的主要问题
    三、完善立法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第三节完善民族立法监督制度的若干思考
    一、健全立法监督机构,建立立法监督委员会
    二、完善立法监督程序
    三、改革与完善立法监督的各项具体制度
    余论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附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参考文献
    后记
    ……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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