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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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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

  • 作者:吴思
  •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 ISBN:9787500830870
  • 出版日期:2003年08月01日
  • 页数:287
  • 定价:¥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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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社
    • ISBN
      9787500830870
    • 作者
    • 页数
      287
    • 出版时间
      2003年08月01日
    • 定价
      ¥23.80
    • 所属分类
    内容提要
    本书提出了血酬和元规则等概述,这些概念代表了我力所能及的深度。所谓血酬,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从晚清到民国,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血酬的价值,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这就是“血酬定律”。这个道理很浅显,却可以推出许多惊人的结论。如果再引入一些因素,一层一层地推论下去,还可以解释书中的其他概念,成为贯穿全书的基本逻辑。因此,作者把“血酬定律”当作书名。
    文章节选
    白员:一个无名集团的胜局(4)
    吴思
    这是合法伤害权的更加主动和放肆的应用。合法伤害权,确切些应该叫“低风险伤害能力”,以强大的**机器为后援,行使者个人承担的成本很低,风险很小,造成伤害的能力却很巨大。差役们找上门去,口称奉领导之命,以禁止营业相要挟,勒索钱财。平民百姓信息不通,很难估量告状的成本和成功率,因此,在停业、告状和贿赂之间,三害相权取其轻,行贿是很正常的。合法伤害权的价值就是由避免伤害的费用确定的。当然,假如有办法降低告状的成本,比如找到请乡绅李榕给州县领导写信告状之类的便宜途径,那么,贿赂的数
    目就会被这种便宜所限制并压低。在“三害相权取其轻”的格局中,次轻之“害”封住了合法伤害权价值的上限。
    李榕*后说:“切恳台尊根查,此种差票,立与销除,并选派干役将查牌追摄回州,有无白役混充。转恐若辈一类同弊:承票之始便有规费,销票之日更有酬谢,被人讦告则以白役混充远扬无迹为词,如营勇(正规军)骚扰百姓,转以游勇掩饰。使此害竟成痼疾,有累盛德多矣。”
    通过李榕的呼吁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差票”就是合法伤害权的凭证。差票也确实是有价格的,可以买卖的。在有差票的情况下,白役与正役的区分便不再重要,但是正役仍可以利用白役降低违法敲诈的风险:万一被告发,他们可以推说这是白役干的,而白役��经畏罪潜逃。我们还可以看到,即使像李榕那样当过省级高官的乡绅肯出面告状,他们照样缺乏可靠的制约机制,只能指望县太爷的良心和荣誉感。假如他的荣誉感不强,差票的价值应该有望提高。
    李榕在此透露了“差票”交易的过程:承票时有一次付费,那叫“规费”。销票时还有一次付费,名曰“酬谢”。
    差票的发放程序常规是这样的:先由书吏草拟一稿,写上原告、被告姓名,被传人姓名,案由,执行衙役姓名、人数,发票日期、有效日期等,官员过目后由刑房书吏填写,再由县典史或州吏目签发,*后由州县官拿朱笔在被传人的名字上点一下确认。民谚说:“堂上一点朱,民间千点血”,指的就是这一点。执行衙役拿到票后,转让就可以进行了。在这种交易中,买卖的究竟是什么呢?我觉得出售者很像出租土地的二地主或三地主,他们靠票(合法伤害权)的占有权挣钱;而购买者则相当于佃户,他们靠合法伤害权的使用权挣钱。假如正役的“土地”多,忙不过来,或者比较富裕,懒得跑腿搜刮,他们就可以租给白役去耕种收割。
    现在我们大体知道当白役的成本和收益了。买差票的钱是直接成本,敲诈勒索的钱财和酒食是直接收益。
    我说“直接成本”,意思是还有别的成本,至少还有机会成本。为什么乡镇无赖热心参与此事?因为他们反正没有正经事,机会成本很低。那么,农闲时节广大贫下中农的机会成本接近零,他们会热心参与吗?以收入而论,贫下中农难得吃一顿酒肉,挣钱也不如白役多,但是老实巴交的人不善敲诈勒索,良心太敏感的人不忍敲诈勒索,孤陋寡闻的人缺乏争购差票的机会,这些精神、心理和信息方面的成本也限制了众人的进入。比较起来,流氓无产者的优势更加明显,他们是白役的后备军。
    假如我想进一步,直接当二地主或三地主,成为直接从官吏手里接票的正役,或者更进一步当个地主,当个填票写票签票的官吏,那价钱就高多了。这笔钱叫“顶首钱”或“顶头银”。
    明朝书吏的顶头银一般要三四十两,多者百余两。京师衙门书吏的价格更高,要数百两。数额*大的是两淮盐政,据明末陈仁锡《无梦园初集·九边盐法》称,盐院书吏一名,顶首银一万两。盐道书办八千两。广盈科顶首银二千两。其他房科,*少亦四五百两 。以粮食价格折算,一百两银子大概相当于人民币三万左右。如今一个财政所(户房书吏)的名额大体也是这个价钱 。
    目录
    自序
    正编
    1、匪变:血酬定律及其推理
    2、命价考略
    3、潜规则与正式规则切换的秘密
    4、刘瑾潜流
    5、县官的隐身份
    6、灰牢考略
    7、庶人用暗器
    8、出售英雄
    9、硬伙企业
    10、洋旗的价值
    11、地霸发迹的历程
    12、我认出了一个小物种
    13、白员的胜局
    14、金庸给我们编了什么梦
    杂编
    1、《万历十五年》没说透
    2、潜规则的定义
    3、废渠的事理
    4、雁户:基本故事和变型故事
    5、老虎为什么不长翅膀
    后记:中国通史的一种读法
    编辑推荐语
    “元规则”这个概念比“血酬定律”提出得更晚,也更加深入。这个概念触及了生命、生存资源和资源分配规则三者之间的关系。文中的原话是:“所有规则的设立,说到底,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力*强者说了算。这是一条元规则,决定规则的规则。”如此简略地点到,只能算探针的一刺。不过,一针刺出,我感到了心脏的抽缩。全身随之扭动变形。以前所写的文章顿时有了不同的意义,原先想定的本书结构也改变了。
    吴思,1957年生于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曾任《农民日报》、《桥》等报章杂志的记者及编辑,目前为杂志《炎黄春秋》的执行主编。作品广泛见于网络及各类报章杂志。
    吴思在文革末期时曾经下乡,于人民公社中担任生产队长,因此对于中国农民的苦境与农村问题有颇深的体会。长期关注中国农业领域,使吴思完成了《陈永贵:毛泽东的农民》这本书;亲身接触社会基层百姓的体验和心得,也让他日后谈到中国农民的心态和利害逻辑时,特别显得入木三分。
    1996年后吴思开始较有系统地读史、论史,2001年出版的《潜规则》为其**本历史论着。「潜规则」指的是中国官场里一套潜藏在明文规定背后没有明说、却又支配事务运行的规矩。吴思以明清历史为题材,阐释了中国官场贪官得势的根本原因。丰富的历史资料、流畅平易的叙事手法,使得这本书不仅雅俗共赏,也是知识性与实用性兼备的大众读物。
    此书在大陆出版后广受各界瞩目,长居畅销书排行榜,被誉为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以来极富创见的历史著作。台湾在2002年九月出版繁体字版,其中增添了一些大陆版没有的章节。随着本书在两岸三地热卖,吴思发明的「潜规则」一词也广泛地流传在各行各业,而这种观念更成为解读中国历史、了解华人社会文化面貌的一把钥匙。
    《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是吴思2003年的*新作品,这本书延续了他一贯的幽默叙事风格以及丰富多样的取材,深入浅出地为读者说明影响中国历史的**法则。「血酬」一词同样是吴思的新发明,指称那些「用命换来的收入」,或是「为保存生命愿意付出的花费」。书中探讨了不同朝代的性命价格、平民百姓的反抗策略、土匪绑票勒赎的利害逻辑、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等主题,这些类型各异的文章,连贯起来看就是在讲中国历史以及社会的形塑原理。
    吴思善于在叙述故事的过程里,巧妙地安插进说明以及学术见解,这样的作法,使得他的作品本本可读性都很高,而读者也往往在阅读的过程中,无形地充实了自己对于中国历史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理解。
    作者因《潜规则》一举成名,是一位很富创见的历史写作家。本书深入剖析贪官污吏的敛财绝技、商贾巨富的抗害手段、市井小民的反抗策略、书生才子的求财之道、盗匪土霸的获利模式等现象。不仅探讨了历史上不同层级人们的生存妙法,更为我们揭开了中国社会表面现象下的真实面貌,以及隐藏在规则背后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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