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国际贸易业务手续办理
一、内容综述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塞登记手续;受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关设备等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登记印章,并对外公布。备案登记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委托函和备案登记印章,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网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2.对外贸易经营者办理备案登记的时限规定
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
备案登记机关在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同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
为缓解外贸人才的短缺,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适时成立了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推出了“国际贸易业务员”等一系列外贸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针对外贸企业的上岗证书。
“国际贸易业务员资格证书”的两门考试科目分别是:“国际贸易理论基础”和“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国际贸易理论基础考试题解》已由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先期推出,本考试题解是针对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考试的应试指导用书。
“国际贸易业务员”的职业资格认证注重实践性、强调实务操作性,本书针对考试大纲,充分体现了考试的特点,其实践性和操作性都很强。
本书除了应对“国际贸易业务员实务”考试辅导外,可以作为大学、高职、中等专业学校国际贸易和国际商务专业学生的教辅用书,也可以作为相关业务人员的自学参考用书。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黄磊副总编辑以及史亚仙、温涌编辑的关心和指导,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有关考试信息请查询全国外经贸考试**网http://www.chinaftat.org或上海经贸信息网http://www.trade.sh.cn
本人作为全国外经贸从业人员职业资质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国际贸易业务员》教材的编写等相关工作,对教学大纲和有关考试题型、内容都比较熟悉,也非常愿意与大家进行交流,共同提高。广大读者在本教材的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任何问题,或者有需要与本人进行交流的,欢迎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