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在行政许可法实施前夕,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得到全面清理,分三批取消和调整了1795项行政审批项目,占总数的48.9%。
“国务院部门取消和调整了近一半的审批项目,审批项目过多过滥的状况明显改变。自2001年国务院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始终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说。
但改革并非一蹴而就,李玉赋对此深有感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部门职能定位和权力格局的调整,涉及面宽,情况复杂,难度很大,尤其是第三批取消和调整的审批项目,多数“含金量”比较高,属于难啃的“硬骨头”。早在2001年,国务院审改办就已经对国务院部门审批项目作了一次全面清理,这次是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行的再次清理。去年9月,国务院审改办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审改办负责人会议,安排审批项目的再清理工作;12月,下发通知,对再清理的范围、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接着又连续召开4次座谈会,听取各部门汇报,对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进行研究和释疑。严格规范地对审批项目进行审核论证确保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务院审改办确定了项目审核工作规程,明确了审核的具体环节及操作要点,对复杂疑难项目,组织专家学者、相关部门和管理相对人,进行多角度论证。